“一五”计划时期(1953-1957年)
在实施“一五”计划的过程中,火电建设方面: 以前苏联援助的23项火力发电工程为中心,在阜新、抚顺、富拉尔基、吉林、西安、郑州、太原、包头、重庆、武汉(青山)、开远等地重建或新建了一批骨干电厂。共计装机容量为136.5万千瓦。
“一五”期间建设的水电站有:吉林的丰满(改建),四川的狮子滩4个梯级,福建的古田溪一级,浙江的黄坛口,江西的上犹江,广东的流溪河,河北的官厅,辽宁的大伙房,安徽的佛子岭、梅山、响洪甸,新疆的乌拉泊,云南的以礼河二级、石龙坝(改建),西藏拉萨的夺底等。
全国分地区或分省组成了一些35千伏、110千伏或220千伏大小不同的电力网,从而加强了各发电厂(站)之间的联系与调度,增强了经济运行,提高了供电可靠性,扩大了电力供应的区域范围,在主要的经济区域内奠定了动力基础,为完成“一五”计划作出了贡献,为国家经济建设的进一步发展准备了动力条件。
(三)“二五”计划时期(1958—1962年)
1958年1月中共中央召开了南宁会议,会议提出“水主火从”作为发展电力工业的长远建设方针,并在组织上确定将电力工业部和水利部合并为水利电力部。 1958年5月,党的八大二次会议后,在全国各条战线迅速掀起了“大跃进”的高潮。电力工业“二五”计划指标一再“暴涨”。
在“二五”计划执行中,头3年的发展速度是空前的,这是“大跃进”刺激的结果。1958—1960年期间新增火电机组563.02万千瓦,仅1959年就新增324.86万千瓦,涌现出一批进度快、工效高的工程。1958年破土动工的辽宁电厂,安装了中、苏、德、捷四国设备共13台5万千瓦机组,在国内首创从主厂房中间向两端同时安装的方法,加快了施工进度。抚顺石油二厂电站首次采用了预制装配式厂房结构。同时还创造和推广了大跨度预应力结构和大直径混凝土管等一批新技术。 建成了高井、吴泾、黄台等一批设计施工质量水平都比较高的新电站。
水电建设,如云南水槽子电站9000千瓦机组安装全部工期38天;广东流溪河电站从第一台1万千瓦机组发电起,5个月时间内就将其余3台共3.2万千瓦机组安装完毕;新安江电站第一台7.25万千瓦机组从1959年10月初正式安装座环,10月底装完蜗壳,12月上旬转子吊入机坑,12月底机组全部安装完毕。
在3年“大跃进”期间,在片面追求“高速度”的同时,以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和“共产风”为主要标志的“左”倾错误,也使电力工业的建设、生产工作遭受严重损失。例如,在建设上不按基建程序、忽视前期工作、大搞“三边”(边勘测、边设计、边施工),使一些工程由于仓促上马不得不被迫停缓建或另选厂址重新建设。据统计,火电工程有48项200多万千瓦因盲目上马而被迫停缓建;其中最典型的是清河电厂,原来位于清河水库大坝下游的厂址被废弃,使工程损失达1000万元,还推迟了建设工期。水电工程更为突出,有33项建设规模857万千瓦因盲目上马而被迫停缓建,造成的经济损失达4.26亿元。再如,为追求千瓦数,搞“先简后全”、“简易发电”,致使在新增的发电设备容量中主机、辅机不配套,发电、送电、配电不配套,生产系统和辅助设施不配套,造成许多电厂不能正常运行,或投产后有电送不出,不得不再做大量的“填平补齐”工作。在生产上也推行了一些违背科学与客观规律的做法,破坏了生产秩序,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失。
(四)三年调整时期(1963—1965年)
在调整工作中,完成了215万千瓦发电设备的填平补齐,使已有的1300万千瓦发电设备达到基本上安全满发。尽管基建规模缩减了,3年中的发电设备容量年平均增长率只有5%,但由于填平补齐提高了已有发电设备的发电能力,使得3年中的发电量年平均增长率仍达到14%的较高水平。
至1965年末,全国拥有发电设备容量1507.63万千瓦(今三峡装机容量为2250万千瓦),年发电量676.04亿千瓦·时,其中火电为1205.67万千瓦,571.90亿千瓦·时,水电为301.96万千瓦,104.14亿千瓦·时。
年发电量和发电设备容量在世界上的排名都升到第九位,但技术装备和技术经济指标,大部分还只达到世界先进国家40年代未期的水平,小部分也只有50年代初期的水平。
(五)“三五”计划时期(1966—1970年)
1966年文化大革命初期,电业职工绝大多数仍坚守岗位。当年的发电量仍高于原计划,完成825.22亿千瓦·时,较1965年增长149.8亿千瓦·时,年增长率22.07%;新增发电设备容量194.12万千瓦,年增长率12.8%。
1967年,军管会进驻水利电力部,原来的生产秩序被打乱。年发电旱只完成773.75亿千瓦·时,较1966年少51.47亿千瓦·时,年增长率为-6.24%。
1968年,批判“利润挂帅”、“物质刺激”、“专家至上”等一系列“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连“安全第一”也受到了批判。电力生产受到冲击,产量继续下降,当年发电量仅完成715.87亿千瓦·时,比1967年再下降57.88亿千瓦·时,年增长率为-7.478%。
这期间,在电力生产上,一些合理的规章制度被视为“管、卡、压”,大量予缩减、修编或废除,使许多生产环节无章可循、正常的生产秩序遭到破坏。在建设路线上,1965年从备战出发提出的“靠山、分散、隐蔽”方针,这期间被改为“靠山、分散、进洞”(简称“山、散、沿”),给建设带来很大后患,给若干工程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和浪费。
“文化大革命”初期年装机容量大大下降,因而没有完成“三五”计划1970年达到2490万千瓦的指标,更没有实现5年装机1700万千瓦的设想。由此而导致计多地区更为严重缺电局面,对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的影响十分严重。1970年,全国计有33个10万千瓦以上的电网,其中有将近一半电网严重缺电。
(六)“四五”计划时期(1971-1975)
当时水电部军管会违反科学,并迫于解决全国缺电的压力,提出了一个更高的指标,并进一步推行“一厂变一厂半”。 由于实行“一厂变一厂半”,强制提高发电设备出务,造成生产上事故不断增加,连续发生烧毁发电机、汽轮机断叶片、锅炉爆管和设备磨损加剧等事故。更有甚者,是对设备进行“开膛剖肚”的改造,致辞使许多设备遭到严重破坏,仅就6000千瓦以上机组的不完全统计,1971—1974年就达38台,总容量达112万千瓦。
“四五”计划时期,正值“文化大革命”动乱,电力工业在执行“四五”计划的坎坷道路中仍有所发展,但没有完成计划指标的要求。至1975年底,全国年发电量为1958.4亿千瓦·时(其中水电476.3亿千瓦·时),比计划指标要求的低限还少41.6亿千瓦·时,年平均增长率11.1%。
这期间,缺电矛盾日益加剧,据1975年底统计,全国装机容量在10万千瓦以上的39个电网中,就有24个电网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供电不足,全国缺电达500万千瓦。缺电的状况,从“大跃进”时期开始,始终伴随着电力工业的发展,而且越来越严重。
(七)“五五”计划时期 (1976—1980年)
在1975年编制的“五五”计划(1976—1980年)中,电力工业的计划指标是:1980年发电量达到3000-3100亿千瓦·时,5年新增发电设备容量2800万千瓦(下达时改为2600万千瓦)。当时这已经是一个高指标了。
本来,1976年,粉碎了“四人帮”反革命集团,结束了“文化大革命”的10年内乱,倾影响并未消除,因而在“文革”结束后的近两三年内,对电力工业继续产生一定影响。在1977年全国计划会议和1978年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又提出一个更高的新指标。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计划指标脱离实际,再加上1976年周恩来、朱德、毛泽东三位党和国家领导人相继逝世及唐山大地震,使在1975—1978年的3年里,电务发展不仅没有赶上去,速度反而减慢了。全国年发电量虽从1975年的1958.4亿千瓦·时增长到1978年的2565.5亿千瓦·时,平均年增长率9.4%,全国发电设备容量由1975年的4340.60万千瓦,增加到1978年的5172.21万千瓦,3年净增1371.61 万千瓦,平均年增长率9.6,但仍低于“四五”计划期间平均年增长率。由于装机速度赶不上去,使得缺电局面更为严重。
执行“五五”计划的结果:至1980年底,全国年发电量达3006.27亿千瓦·时,5年平均年增长率8.9%基本上完成了计划的低限指标;至1980年的发电设备容量达6586.91万千瓦,5年净增2246.31万千瓦,平均年增长率8.7%,仍没有完成计划的低限指标,从平均年增长率而言,也是前几个五年计划中最低的。
(八)“六五”计划时期(1981—1985年)
在1982年12月10日通过的“六五”(1981-1985)中明确提出:水电建设的重点是继续开发黄河上游、长江中上游干流和红水河流域,建设一批大中型水电站。安排一批离负葆中心较近、淹没损朱较少、工程较小、投资省、见效快的中型水电站。火电建设,主要的煤炭资源丰富的山西、内蒙古东四盟、两淮、渭北等地,结合煤炭资源不足而用电负荷又比较大的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广东、四川等地区,根据运输条件,建设必要的火电厂,建设30万千瓦核电站。以上这些具体方案的提出,使中国“水火并举,因地制宜”的电建设方针更加符合中国能源的分布,并形成比较合理的布局。
在这些具体方针的指导下“六五”计划规定:1985年全国发电量达到3620亿千瓦·时,比1980年增加614亿千瓦·时,平均年增长率3.8%,在执行过程中争取超过。其中,水电700人千瓦·时,比1980年增加118亿千瓦·时,平均年增长率为3.8%。5年电站建设总规模3660万千瓦,其中水电1560万千瓦,竣工投产发电设备容量1290万千瓦,其中水电320万千瓦;结转到“七五”计划期间续建的电站规模2370万千瓦,其中水电1240万千瓦。继续加强输变电工程建设,5年内建设500千伏超高压输主电工程5640公里,建成2700公里。
在执行“六五”计划过程中,贯彻“国家、企业、集体个人一起来,大、中、小型一起上”的方针,调动各方面办电的积极性,加快了发展步伐,全面完成了国家计划;体制改革开始起步,电力企业开始由生产型向生产经营型转变,基本建设实行三大改革;加强电力建设的前期工作,完成大量的规划设计任务,为国家提供设计储备;推动地方、企业、集体参加集资办电,以改变一家办电,千家要电,电力短缺的局面;扩大联网,发展大电力网,尤其是华中、东北、华北3大电网我开始形成以500千伏线路为骨架的跨省区大电网;加强外资和引进技术工作,同时也开展对外承包工程,为国家创汇;整顿和调整电业职工队伍等。 执行“六五”计划的结果:1985年实现年发电量4106.89亿千瓦·时,平均年增长率达6.4%,都超过了原计划指标;至1985年全国发电设备容量达8705.32万千瓦·时,5年净增21180.41万千瓦,平均年增长率5.7%,也都超过了原计划指标。
“六五”计划期间,基建形势也大好,特别是在1985年这一年中完成大中型电站装机容量574.75万千瓦(其中水电19.75万千瓦,火电555万千瓦)是当时历史上投产容量最多的一年。“六五”计划期间5年新增34千伏以上输电线 路79803公里,其中110千伏以上线路40173公里(含“六五”计划期间首次建成的500千伏超高压线路2539公里);新增35千伏以上变电容量7552万千伏安,其中110千伏以上的5495万千伏安(含500千伏变电容量632万千伏安)。在电网建设方面,至1985年全国容量在100万千瓦以上的电网有11个,其中华东、东北、华北、华中四大电网拥有的装机容量都已超过1000万千瓦,11个电网合拥有装机容量7234万千瓦,占全国的82.3%。还迅速发展了8项联网工程;黑龙江东部和西部电网纳入东北主网;山西和河北南部电网与京津唐电网联网;鄂湘、鹗赣联网与鄂豫网联合形成华中电网;西北电网与河南、四川、宁夏联网;四川与贵州联网以及两广联网,大大发展了电网规模。其中尤以华中电网发展最为迅速,在“六五”计划以前,鄂豫湘赣4省几乎还是各自为政的电网,在“六五”计划的5年中,异军突起,一跃而成为拥有以500千伏超高压线为网架的全国四大电网之一。
“六五”计划虽然在计划指标上都比“五五”计划完成得好,但从实际完成的装机容量来看,并不乐观。“六五”计划期间实净增装机只有2118.41万千戊,比“五五”计划期间净增装机2246.31万千瓦还少装127.9万千瓦,电力建设速度在这一时期内陷入相对降低的状态,这就更加深了电力供需矛盾。在生产方面,由于贯彻八字方针之后,各行各业用电普遍回升,再加上有些地区水电枯季节发电不足,火电燃料供应紧张等原因,使得缺电局面更加严重。全国缺电由沿海地区逐淅扩大到内地一直不缺电的西北与部分西南地区逐淅扩大到内地一直不缺电的西北与部分西南地区,缺电幽灵,萦绕全国。甚至有缺电严重的地区,电力供应已各单位、各省安排工农业生产的依据,形成“以电定产”的局面。从国家计划的安排上来看,几乎年年超额完成计划指标,但仍然年年缺电,缺电形成的根本原因在天地宏观规划的指导思想与具体安排上的比例失调,即电力弹性系数过低所致。
(九)“七五”计划时期(1986—1990)
“七五”计划时期,是中国经济发展战略的经济体制进一步由旧模式向新模式转换的关键时期,也是完成80年代末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一番的最关键时期。“七五”计划中规定:“1990年全发电量达到5500亿千瓦·时,比1985年增加1427亿千瓦·时。5年内,电站建设总规模为6000万至6500万千瓦,其中水电1880万千瓦;竣工投产发装机3000万至3500万千瓦;竣工投产发电装机3000万至3500万千瓦,其中水电800万千瓦。”
“七五”计划期间,火电方面仍继续在主要煤炭产区以及沿海地区、用电负荷中心,建设一批在建的火电厂。如晋北的大同二厂与神头、江苏的徐州、安徽的洛河与平圩、山东的邹县、内蒙古的元宝山、河南的姚孟、河北的陡河等大型矿口电厂;江苏的望亭、谏壁,浙江的镇海、北仑、台州,山东的黄岛,上海的石洞口,广东的黄埔等大型港口、路口电厂。水电方面仍继续大力开发黄河上游、长江中上游干支流和红水河流域水力资源,建设青海的龙羊峡、李家峡,四川的龚咀、宝珠寺、铜街子、二滩,湖北的葛洲坝、隔河岩,云南的漫湾、鲁布革,贵州的东风,广西贵州交界处的天生桥,广西的岩山,浙江的紧水滩等大型水电站。长江三峡工程根据中央1986年15号文件精神,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重新提出可行性报告。在核电方面,仍继续建设广东深圳的大亚湾与浙江的秦山核电站。在电网发展方面,实现了以±500千伏直流输电线路相联系的华中与华东大区的联网。在电力生产方面,仍然火电占主导地位,火电发电量占全国发电量的百分比,各年都接近80%。由于受煤价的影响,火电发电成本急剧增加,电力行业资金利润率(原值)逐年下降,1986年为5.6%,1987年为4.8%,1988年为3.5%,圻为3.7%,1990年为3.6%。与1980年的11.2%相比,资金利润率下降是很严重的。
执行“七五”计划的结果:提前1年超额完成各项计划指标,其中1987年是电力工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当年发电设备容量达到10289.70万千瓦,这现了超过1亿千瓦大关的指标。 1990年,全国发电量达到6213.18亿千瓦·时,其中水电为1263.50亿千瓦·时,火电为4949.68 亿千瓦·时(占总发电量79.66%),五年平均年增长8.6%;全国发电设备容量达到 1.3789亿千瓦,五年平均年增长9.6%,其中水电为3605万千瓦,火电1.0184亿千瓦(占总容量73.86%),火电容量超过1亿千瓦大关。“七五”计划期间5年净增发电装机容亘5083.68万千瓦,平均每年装机约1000万千瓦。新增机组已进入以单机容量20—30万千瓦以上为主力机组的时期。百万千瓦以上容量的电厂已有19有座(其中水电厂4座,火电厂15座)。核电建设也已起步。电网规模继续扩大,华东、东北电网容量达到2000万千瓦以上,华中、华北电网容量也已超过1800万千瓦,西北、西南、华南电网容量也都达到800—1000万千瓦以上。四大电网500千伏线路网架已初步形成,西北电网330千伏线路网架已逐步扩大和完善,葛洲坝至上海±500千伏直流输电已投入正常运行,这标志着向全国联合电网的建设迈出了第一步。年发电量和发电设备容量在世界上的排名都上升到第四位。
(十)“八五”计划时期(1991—1995年)
1991年开始执行“八五”计划(1991——1995年),进一步开展了各项工作。主要是深化电力体制改造,采用“政企分开、省为实体、联合电网、统一调度、集资办电”和“因地因网制宜”的办电方针,转换企业经营机制,进行财税、投资、计划建设体制改革及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使电力企业的发展逐步与市场经济的要求相适应;加快电力发展,发挥国内、国外两个资金市扬的作用,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加大投产力度,保证了电力重点建设,初步形成“电厂大家办,电网国家管”的发展新格局;加强企业科学管理,挖掘内部发展潜力,贯彻“眼睛向同,苦练内功,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安全文明生产为基础,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优质服务为宗旨,以最大限度满足社会用电需求为目标”的指导思想,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劳动生产率,经济效益以及为用户服务都有新的进步等。执行“八五”计划的结果:全国电力企业超额完成了“八五”计划规定的各项指标。
“八五”期间共投产发电机组7500万千瓦,其中水电1300万千瓦。“八五”期间年均投产7500万千瓦,期中水电1300万千瓦。“八五”期间年均投产1500万千瓦,这在中国电力发展历史上是从来没有过的,装机容量突破了两亿大关。广东大亚湾与浙江秦山两 座核电站投产。1995年全国发电设备容量达到21722.42万千瓦,五年平均年增长率9.5%。全国发电量达到10039亿千瓦时。
“八五”期间年发电量平均以9.77%的速度递增,比“七五”期间的8.8%增长1.17个百分点电网规模进一步扩大。新增22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31117公里,变电容量8492万千伏安。华北、东北华东、华中等电网容量均超过2000万千瓦。广东、广西、贵州、云南四省形成互联电网。山东、福建、四川、海南、乌鲁木齐、拉萨等独立省(市)电网都有较大发展。现在大电网已覆盖了全部城市和大部分农村。随着三峡工程的兴建,全国联网已经提到议事日程。
技术装备水平有所提高,技术经济指标进一步改善。形成百万千瓦级大电厂40座,2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容量8920万千瓦,占总量的42.4%,30万知瓦机组已成主办机型。重点进行了“以大代小”改造34项,开工546.4万千瓦,揣产206.2万千瓦,对近50台20万千瓦火电机组进行了技术改造。供电煤耗、设备事故率、电网事故率稳定下降,同时电压及供电可靠率、机组等效可用率、劳动生产率等技术经济指标幸免有所改善,培育了新的经济生长点。基本建设工程贯彻以质量为中心的思想,投产水平明显提高。狠抓工程优化、执行新启动验收规程和达标投产三项工作,使新机投产水平有了较大提高。新机试运行168小时,投产后平均可调时数已超过6000小时。
(十一)“九五”计划时期(1996—2000年)
按照《90年代国家产业政策纲要》,能源发展贯彻以电力为中心、以煤炭为基础的方针。电力工业的发展,要坚持质量、速度和效益统一的原则,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科技进步为动力、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为目标,发展重点从追求速度转移到注重提高质量上来,大力调整结构,加快电网建设,实施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进全国联网和电力工业可持续发展。
充分注意保护环境,依*科技进步,加大电力工业“以大代小”技术改造的力度,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使电力工业与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 坚持改革开放,鼓励多家办电。规范、合理、有效地利用外资。逐步推行电厂与电网分离,在发电领域引入竞争机制。把电力行业的发展同支持国内机电工业的发展相联系,促进国内机电设备进步发展。
加快西电东送步伐,加快开发中西部地区的能源资源和能源基地的建设,加大水电开发力度,促进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 深入推进“改革农电管理体制、改造农村电网、实现城乡同网同质同价”的两改一同价工作,把电力为农业、农村、农民的服务提到更加重要的议事日程。 坚持实施科教兴电战略,形成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的机制,使科技进步贡献率有明显提高。
“九五”和2010年电力工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到本世纪末,发电装机达到3亿千瓦左右,年发电量达到1.4万亿千瓦时,全国22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达到17.12万公里。水电要开发黄河中上游、长江干支流、红水河、澜沧江和乌江等重点水电资源,适当建设抽水蓄能电站。火电则要开发山西、陕西、内蒙古、河南、云南、贵州、宁夏等能源基地,建设坑口电厂远距离输电,再适当建设部分路口、港口电厂。在沿海省份争取开工部分核电。开发风电100万千瓦。
“九五”期间,“以大代小”(朱镕基电力新政)新建1200万千瓦顶替800万千瓦。加强城市电网和农村电网改造,把线损率降到7.8%。改造老机组提高安全可*性和经济性。全社会节电目标是产值电耗下降8%-10%。转移高峰负荷1000-1200万千瓦。全国降低供电煤耗34克/千瓦.时。 到2000年,解决7000万无电农村人口的用电问题,消灭无电县,建成电气化县1000个。
2010年远景目标:全国发电装机容量按与国民经济发展同步考虑应达到5.5-6亿千瓦左右,形成以三峡电站为中心的全国联合电网,农村基本实现电气化,电力的技术经济指标与国际先进水平*拢。 执行“九五”计划前三年结果,到1998年全国发电装机容量已经达到2.77亿千瓦,年发电量11670亿千瓦·时,均已跃居世界第二位。到1998年末,全国已建成35千伏及以上输变线路656561公里,其中500千伏线路20093公里,330千伏线路7291公里,220千伏线路115645公里,已建成35千伏以上变电容量83427万千伏安,其中500千伏6882万千伏安,330千伏1065万千伏安,220千伏25096万千伏安。目前已形成六大跨省电网,五个全省独立电网。
现在,历经多年的全国性严重缺电的局面得到缓和,电力企业自身实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明显增强,整体素质不断提高,电力工业的整体面貌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新中国建立以来,电力工业发展的道路是曲折的,应该特别指出的是,电力工业取得这样大的成就,应归功于中国的改革开放。在改革开放的20年中,全国火电、水电、核电、输变电均有较大发展,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
80年代以前,我国一直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电力建设项目都由中央确定,建设资金全由国家财政拨款,独家办电。但随着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用电的加快增长,全国缺电越来越严重,电力建设资金越来越不能满足需要。1982年,山东省首创先例,由地方筹资与中央拨款联合建设龙口和烟台发电厂,确立了“谁投资,谁受益,按投资比例用电”的原则,这一新生事物的出现,改变了我国长期以来全部依*中央拨款,由国家独资办电的格局。这种模式,迅速在全国推广。“七五”以后,集资办电如雨后春笋,电力建设资金成倍增长,投产容量也大幅度增加。1980年电力基建投资为41亿元,当年新增容量287万千瓦;1985年达96亿元,新增容量637万千瓦;1990年投资269亿元,新增容量1015万千瓦;1995年投资833亿元,新增容量1528万千瓦。1995年的电力投资和新增容量分别为1980年的20.3倍和5.3倍。集资办电调动了中央、地方、企业、内资和外资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了电力发展,功不可没。自1993年至1997年5年中,投入大中型机组建设的地方资金达1187亿元,占大中型机组建设总投资的30.1%;引进外资513亿元,占13%。地方资金和外资共1700亿元,占总投资的43.1%。
为了使中国发电设备更新换代,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原水利电力部和机械工业部从美国联合引进30万和60万千瓦机组大型燃煤火电厂设计技术和设备制造技术,派出大批技术人员赴美学习。引进技术国内制造的第一台30万千瓦机组于1987年在山东石横电厂投产。第一台60万千瓦机组于1989年在安徽平圩电厂投产。引进型30万60千瓦机组现已成为我国电网中的主力机组。“七五”以后,为了解决国内设备供应不足的矛盾,又从美、日、英、法、德、意、苏、捷等国引进了36万、50万、60万、66万、80万千瓦等大型火电机组,40万、55万千瓦等大型水电机组以及90万千瓦核电机组,进口设备容量约占全部大中型装机容量的20%,大大提高了中国大型电厂的设计、制造、施工、运行和管理水平。
电力建设工程是技术与资金密集的项目,一个大型电厂,建设资金需数十亿元。中国电力发展,受到资金严重短缺的制约,积极利用外资,在互惠互利的原则下,充分利用国际市场资本,是发展电力的一项重要政策。利用外资的模式很多,如利用国际金融组织——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日本协力基金等贷款,各国政府贷款,国外商业银行贷款,在境外发行电力债券和股票,中外合资办电、外商独资办电,BOT(建设经营-转让)和TOT(转让-经营-转让)等方式。
自1978年以来,中国电力工业引进外资约237亿美元,建设的电站装机容量6234万千瓦。 改革开放以来的20年,中国电力工业取得辉煌成就,大大超过了新中国成立后的前30年,旧中国的70年更无法与其相比。但是,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幅员辽阔,底子薄弱的发展中国家,和世界先进水平相比,仍存在较大的差距。发电设备装机容量和发电量虽位居世界第二位,但人均拥有装机容量仅为0.21千瓦,位居世界第85位;人均发电量仅有900千瓦·时,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3,发达国家的1/15。1997年以来,全国缺电局面虽有所缓和,但区域发展很不平衡,中西部地区仍然缺电;全国尚有11个无电县,还有6000万边远山区和农村人口没有用上电。电源和机组结构不合理,水电开发利用率仅为14%,低于全世界已开发利用22%的水平。全国平均单机容量不足5万千瓦,10万千瓦及以下火电容量还有7570万千瓦,占火电装机总量的42%;超期服役中低压燃煤机组还有3600万千瓦,每年多消耗标煤6000万吨;煤耗比世界发达国家高60—70克/千瓦·时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