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杨景煖的入学,除非她本人授权或法院判决,武汉大学不应该提供证据的. 况且这网络上,随便一个人质疑就回答不忙死了,且质疑的人并不关心答案,不然自己为啥不去调查. 谁提出结论谁举证.
至于杨的举报,我相信那个男的是做了些不雅的事情. 这里有个误区,法院判无罪只是说证据不足无法判断.
杨这件事,首先她有录像,她是提出指控的一方,有证据不是瞎说,不是判决的一方. 武大是判决的一方. 男的提出辩解说有病,找了五个专家出来解释,显然不是常见的病,否则不需要专家,大家都知道怎么回事. 几个问题,男的是什么时候提出医疗证据的?在武大做出决定之前,在他们上诉武大决定中? 为什么前面要承认后来反悔? 此事是武大决定,申请复查维持决定,法院驳回杨的起诉. 他需要扰扰是偶尔需要还是经常需要,同室的有没有人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