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底中国正式废除劳动教养制度

来源: 2026-01-28 12:25:32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2013年底中国正式废除劳动教养制度(劳教),主要原因是该制度违反法治精神、剥夺公民自由且缺乏司法监督,已不适应现代法治社会发展。劳教在性质上属于行政权而非司法权,被随意使用、期限长、程序不透明且易导致公权力滥用侵犯公民权利,废除旨在推进“依法治国”并维护人权。 
具体废除原因包括:
  • 法治精神违背:劳教是由行政机关(如公安)自行审批,单方面剥夺公民长达数年的人身自由,这违反了《宪法》中关于公民人身自由及法律保障的原则。
  • 程序不正当:缺少公正的法庭审理、律师辩护及司法救济程序,随意性极大,易导致“被劳教”等冤假错案。
  • 制度性缺陷:劳教通常作为“小错不断、大错不犯”的轻微犯罪处罚手段,但缺乏司法监督且程序暗箱操作,不仅限制了公民权利,还存在巨大的贪腐风险。
  • 适应法治进步:随着中国法治建设的推进,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体系日趋完善,劳动教养的功能逐步被相关更具法治化的法律制度所替代。
  • 社会与人权考量:随着社会发展,民众对自身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增强,废除劳教以保障公民人身自由免受任意侵犯成为一种历史必然。 
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标志着实行了50多年的劳动教养制度正式成为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