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文革(98)
我的文革(98)
第三件事:一月十三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一个《关于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加强公安工作的若干规定》(又称“公安六条”),全文如下:
中共中央文件
中发〔67〕19号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无产阶级 文化大革命中加强公安工作的若干規定
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是毛泽东思想统帅下的、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的大民主运动,它把 广大群众的革命积极性调动起来了。形势大好。没有无产阶级专政,就不可能实行人民群众的 大民主。公安机关是无产阶级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必须适应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形势发展的 需要,采取恰当的方式,加强对敌人的专政,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保障大鸣、大放、大字报、 大辩论、大串联的正常进行,保障无产阶级的革命秩序。为此,特规定:
(一)对于确有证据的杀人、放火、放毒、抢劫、制造交通事故进行暗害、冲击监狱和管 制犯人机关、里通外国、盗窃国家机密、进行破坏活动等现行反革命分子,应当依法惩办。
(二)凡是投寄反革命匿名信,秘密或公开张贴、散发反革命传单,写反动标语,喊反动 口号,以攻击污蔑伟大领袖毛主席和他的亲密战友林彪同志的,都是现行反革命行为,应当依 法惩办。
(三)保护革命群众和革命群众组织,保护左派,严禁武斗。凡袭击革命群众组织,殴打 和拘留革命群众的,都是违法行为。一般的,由党政领导和革命群众组织进行批判教育。对那 些打死人民群众的首犯,情节严重的打手,以及幕后操纵者,要依法惩办。
(四)地、富、反、坏、右分子,劳动教养人员和刑满留场(厂)就业人员,反动党团骨 干分子,反动道会门的中小道首和职业办道人员,敌伪的军(连上以上)、政(保长以上)、 警(警长以上)、宪(宪兵)、特(特务)分子,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但改造得不好的分子,投机倒把分子,和被杀、被关、被管制、外逃的反革命分子的坚持反动立场的家属,一律不准外出串连,不许改换姓名,伪造历史,混入革命群众组织,不准背后操纵煽动,更不准他 们自己建立组织。这些分子,如有破坏行为,要依法严办。
(五)凡是利用大民主,或者用其他手段,散布反动言论,一般的,由革命群众同他们进行斗争。严重的,公安部门要和革命群众相结合,及时进行调查,必要时,酌情处理。
(六)党、政、军机关和公安机关人员,如果歪曲以上规定,捏造事实,对革命群众进行镇压,要依法查办。
以上规定,要向广大群众宣传,号召革命群众协助和监督公安机关执行职务,维护革命秩序,保证公安机关人员能正常执行职务。
这个规定可在城乡广泛张贴。
中共中央
国务院
一九六七年一月十三日
这个“公安六条”,记得当时我是在青浦聚星街一家店铺的门板上看到的。这个杀气腾腾的《规定》,我一边看一边觉得一股寒气从脚底直往上冒到头顶。我心想,这个毛泽东一面鼓动人们起来“造反”,一面却在对“造反”的人严加防范!可见文革表面宽松,实质中共对政权的安危刻刻关心,丝毫没有大意。中共统治十七年来,什么人对共产党意见最大?还不是这些人么!这些人因为过去的经济地位和政治历史被中共视为敌人,受压迫最深。所以中共也心知肚明,严防这些人趁机报复。造反派中家庭出身成份“不好”的比保守组织多,这些人的造反多少也是这个原因。在《规定》所列的十七种人中,前十六种是属于本身有“罪”的。一般来说,他们本人是没有可能去参加任何造反组织的;造反组织也不会要他们。但这第十七种人,即被“关、管、杀”的家属子女,他们本身是无罪的却也在明令禁止造反之列,与前面十六种人同等看待,这从法理上讲是不通的。由此而推论其他十六种人的子女,虽然他们不在明令禁止造反的范围内,但其实也处在被禁的边缘。所以,这个“公安六条”所起到的震慑范围,实际上遍及所有被认为家庭成份“不好”的青少年。这对造反派组织是一个不小的打击。我刚刚因为毛泽东、党中央对上海造反派的表扬而感到欣喜的心情,立即蒙上了一层阴影。
文革以后我读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撰的《毛泽东传》,其中说到一九六六年十二月,国务院副总理谭震林写信给毛泽东,说许多牛鬼蛇神趁群众造反批判当权派之机也出来混水摸鱼,大搞阶级报复,要予以警惕和及时反击。毛泽东同意谭的意见。由此我醒悟到,不管毛泽东表面上怎样赞扬造反派,但是因为造反派造的是中共当权派的反,这无可避免会带上一丝造共产党反的色彩。因此,无论是毛泽东还是谭震林,对于这老共产党人来说,他们手上都有“阶级敌人”的血,对造反派始终是不会真正信任,时刻在暗中提防着的。由这个观点来观察此后的“军委八条”,和一九六七年二、三月间发生的全国“大镇反”,即“二月逆流”,以及再后来的“清理阶级队伍”运动、“一打三反”运动、清查“五·一六” 等运动,这些运动打击的重点都是造反派,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对文革的部署脉络就清楚了。这也是一次大规模的“引蛇出洞”啊!
第四件事:全国夺权迅速成为一股潮流。
在此期间,《人民日报》和《红旗》杂志充当了这股潮流的大力鼓动者。它们发表了许多鼓吹造反派联合夺权的文章,和各地造反派夺权的报道。当时这种形势给了我一个错觉,以为全国各省市的文革形势都很好,造反派气势如虹,原来以为实力强大的当权派和保守派在毛主席的革命路线冲击下竟然如摧枯拉朽般不堪一击。但是不久我就知道我这种看法错了。
第五件事:军队“支左”和“军委八条”
一月二十三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联名发布《关于人民解放军坚决支持革命左派群众的决定》。据传达到群众的毛泽东的批示,其中有(过去军队对社会上的文化大革命)“所谓不介入,是假的,早已介入了”等语。一九六六年六月,中共曾发布一个传达到群众的文件,大意是说军队军以下单位不搞文革,只开展正面教育;军队不介入地方文革,地方也不要去军队宣传文革。但后来的实际情况是军队、尤其是地方军队,很多介入了地方的文革。如造反派在追查黑材料时,很多地方当权派把黑材料藏到军营中去。造反派在批斗地方当权派时,他们把当权派藏在在军营中。所以,这个《决定》当时在造反派看来是堵住了军队偷偷支持保守派和地方当权派之路,对这个文件非常欢迎。
我一度也是这样想的。认为这个《决定》对造反派有利。不过就我个人而言,在高兴之余还有一点“受宠若惊”的感觉。因为我差不多从小学毕业,对社会事务开始有点认识时就觉得,像我们这种出身非劳动人民家庭的人,与中共这个无产阶级专政的政府,彼此之间有一条鸿沟。我们不属中共的“自己人”。而解放军是无产阶级专政的主要工具,似我们这种人连加入解放军的资格都没有,与解放军的距离更远。但是现在他们居然要支持我们,成了“自己人”了,对此我还有点不习惯,也有点不相信的。不过,尽管如此,我对这个《决定》还是欢迎的。
然而一月二十八日中央下达的《军委命令》,即“军委八条”,我仔细研读后立刻就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因为这个《命令》的第一条就说:“必须坚决支持真正的无产阶级革命派,争取和团结大多数,坚决反对右派,对那些证据确凿的反革命组织和反革命分子,坚决采取专政措施。” 《命令》还提到了冲击军队的问题,说“过去如果是反革命冲击了,要追究;如果是左派冲击的,可以不予追究。”这里,关键的问题是谁才是真正的左派?左派、右派由谁来识别、鉴定?显然,根据这个《命令》,这个识别、鉴定的权力不在造反派手中而是在军队手中。那么,军队又将怎样来识别左派、右派呢?是看谁造当权派的反呢,还是看这个组织中成员的阶级成分,看哪个组织中出身成分工人、贫下中农的多,党团员多?设身处地想一下,军队最讲究阶级成分,军人本身的家庭出身成分基本上都要求必须是劳动人民的,他们在军队中接受的也都是阶级与阶级斗争的观念。所以就以这一条来推测,成分复杂的造反派是很可能够不上军队对“左派”的要求的。相反,出身成分工农家庭较多,党团员较多的保守派在军队眼中才是当然的左派。而且,前阶段运动中很多地方军队介入当地文革,替地方当权派藏匿整群众黑材料,藏匿“走资派”,不但对两派群众组织早有立场,而且因为造反派去冲击军队,彼此也早有矛盾。所以,根据这些判断,我预感造反派将凶多吉少。
不过,由于当时正在“一月革命”中,很多造反派被胜利冲昏了头脑,还以为毛泽东与他们心连心,派解放军支持他们,而没有觉察危险正在逼近。不久以后,军队果然就以这个由毛泽东批示“很好,照办”的《军委命令》,作为镇压造反派的“圣旨”,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了一场对造反派的大镇压。这场镇压被造反派称为“二月逆流”,也有地方叫做“二月镇反”的。当时全国造反派,除了上海“工总司”等极少数几个造反组织还幸存,其余的几乎都被军队联合地方当权派动用“公、检、法”专政工具全部镇压下去。组织被解散,头头被逮捕,文革几乎就此夭折。
后来回过头来细想才发现,一月上旬毛泽东大力表彰上海造反派的“一月革命”,一月十六日通过《红旗》社论号召造反派联合夺权,而一月十三日中共突然颁布《公安六条》,不难看出,就在毛泽东准备号召造反派夺权之时,同时已在部署一场针对造反派中的“不纯分子”的大清洗了。而再仔细想想,造反派中鱼龙混杂,毛泽东虽然大力号召造反派去夺当权派的权,难道他不会防备权力被造反派中的“不纯分子”夺去?所以,一方面号召造反派夺权,一方面准备对造反派的大清洗,其实是必然之举。
由于这个《军委命令》对文革的进程关系太大,我全文将它照录於下:
中央军委命令
很好,照发。
毛泽东
根据毛主席的指示,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已进入全面阶级斗争的新阶段,军队必须改变过去不介入地方文化大革命的规定。为了适应两个阶级、两条路线斗争发展的新形势,特规定如下:
一、必须坚决支持真正的无产阶级革命派,争取和团结大多数,坚决反对右派,对那些证据确凿的反革命组织和反革命分子,坚决采取专政措施。
二、一切指战员、政治工作人员、勤务、医疗、科研和机要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要抓革命,促战备、促工作、促生产。
三、军队内部开展文化大革命的单位,应该实行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充分运用摆事实、讲道理的方法。严格区分两类矛盾。不允许用对待敌人 的方法来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不允许无命令自由抓人,不允许任意抄家、封门,不允许体罚和变相体罚,例如:戴高帽、挂黑牌、游街、罚跪,等等。认真提倡文 斗,坚决反对武斗。
四、一切外出串连的院校师生、文艺团体、体工队、医院和军事工厂的职工等,应迅速返回本地区、本单位进行斗批改,把本单位被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篡夺的权夺回来,不要逗留在北京和其他地方。
五、对于冲击军事领导机关问题,要分别对待。过去如果是反革命冲击了,要追究,如果是左派冲击了,可以不予追究。今后则一律不许冲击。
六、军队内战备系统和保密系统,不准冲击,不准串连。凡非文化革命的文件、档案和技术资料一概不得索取的抢劫。有关文化革命的资料,暂时封存,听候处理。
七、军以上机关应按规定分期分批进行文化大革命。军、师、团、营、连和军委指定的特殊单位,坚持采取正面教育的方针,以利于加强战备,保卫国防,保卫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
八、各级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用毛泽东思想严格管教子女,教育他们努力学习毛主席著作,认真与工农相结合,拜工农为师,参加劳动锻炼,改造世界观,争取作无产阶级革命派。干部子女如有违法乱纪行为,应该交给群众教育,严重的,交给公安和司法机关处理。
以上规定,从公布之日起,立即生效,全体指战员、院校师生、文艺团体、体工队、医院和军事工厂的职工同志,必须严格遵守,违者要受纪律处理。
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
一九六七年一月二十八日
总之,解放军“支左”开启了军队干预地方文革之门;而“军委八条”给予了军队镇压造反派之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