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军拿国民政府的钱,没干啥大事儿

来源: 2026-01-19 15:03:47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老蒋承认中共军队番号并拨给军饷和物资。八路除了百团大战还有什么拿得出手的作为?

抗战时期(1937–1945年)八路军、新四军军饷与物资供给情况

军饷发放情况

1937年8月编制与额度: 抗战全面爆发后,红军主力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3个师共4.5万人)和新四军。根据国共合作协议,国民政府按此编制每月发给八路军军饷63万元法币(生活费30万、战务费20万、补助费5万、医疗费8万) ;此后数额有所增加,但总体不超过75万法币 。1937年8月至1941年1月,国民政府累计支付给八路军、新四军及华南游击队的军饷达2733.5万元法币(约684.5万美元) 。

发放落实: 抗战前期(1937–1939年),国民政府大体遵守协议按时发放军饷,“几乎无拖欠” 。

粮食供给情况

国府供应: 国共合作初期,国民政府负责按员额供应八路军、新四军粮食。按照协定,国民政府按4.5万人编制每月发放八路军口粮 。据记载,1937年9月至1940年8月间,陕甘宁边区地方财政的主要收入之一即是国民政府定期拨发给八路军和新四军的粮饷 。

弹药与武器供给情况

国民政府拨付: 抗战初期国民政府曾少量向中共军队提供武器弹药。1938年,中央军政当局拨给八路军120挺轻机枪和6门重机关炮 ;其余枪支弹药主要由华北国军将领阎锡山在第二战区内协调拨发(具体数量不详,但不得超过在编员额) 。除此之外,国民党对八路军、新四军发给的其他军需(军衣、军帽、军鞋等)在1937–1940年期间也按编制配发 。

值得一提的是,抗战史上著名的海南“琼崖纵队”,在改编之初也得到海南国民政府拨给的每月8000元经费,直到1939年6月后,每月还有1000元。

此外,八路军和新四军开赴抗日战场时,国民政府也会分别发放20万元和1万元开拔费,与国民党的中央军相当。对中共要求的一些临时性费用,如运输费、开办医院的费用、河防经费等,蒋介石也往往照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