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有些人是由个人特质所致。当年
在我家乡县政府一个收发员,文革自己牵头成立了一个什么"战斗队",成员是县政府食堂的员工,然后到处发"勒令"给各级负责人,要他们按他指定的时间地点去接受他这个战斗队的批斗。他对被叫来受批斗的人说不出什么具体的罪状,只有空洞的口号,但几乎每次都动手打人。我父亲也被他勒令去过,也被他打了,我以前写过一篇回忆讲到自己亲睹这事。他在那段疯狂的时期活跃无比。
文革后清理三种人时,他当然荣膺三种人。据说他被问为什么要批斗人时,他说没什么特别原因,只是因为当时那么多人都成立造反战斗队搞批斗,很过瘾,所以他也搞一个队来斗人。问他为什么个个他都动手打,他也说只是觉得那样很爽而已,没任何原因或理由。不过,当时熟悉他的人认为他当时的行为是有企图的,想出名和变大,成个人物。可是,他的队伍并没能发展壮大,成不了气候,到解放军军管后主持各派大联合以组建新的权力架构时(后来成为正式权力机构革命委员会),他没能被任何一派/方的收为成员。随着造反战斗队的消失,他也返归回平凡人,没能得到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