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新疆冤狱始末》编写组集中在人大会堂高登榜办公处审稿。有一次罗 植楠从外面进来对我们说,他在大会堂碰到陈云秘书朱佳木了,朱佳木告诉他,陈云听说 写那封信的人是陈潭秋烈士的儿子以后,批评朱佳木:“你怎么不早说?你要早告诉我这 是潭秋同志的儿子,我就不会那样批示了。”
罗植楠知道我那封信的遭遇,无非是想用朱 佳木的话安慰我;但听到朱佳木的传话,我不仅没有感到安慰,反而愕然。作为共产党的 高层领导人,怎么能以亲疏关系作为判断是非的标准呢?“外人”写的东西,不合自己的 意就无限上纲,而“自家人”写的东西,错了也可以格外宽容;这是明显的双重标准!陈云,这位过去威望很高的老一辈革命家,在我心目中的形象一下子降低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