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反映的是1949年,德国美国占领区内的一次战犯审判,完全由美国法官主持。剧里那个德国律师嚣张至极,公然咆哮法庭。剧尾还公然对美国主审法官说:虽然你判了4名被告无期徒刑,但逻辑证明他们在5年内都将被释放。那位美国法官无奈说,逻辑是那样,但逻辑不一定都正确!
老有人把德国总理向受害犹太人纪念碑下跪说事,其实这只是他个人的观点,政党政治中也只能表达他这届政府的观点。既不代表历任政府,更不代表一般德国人民。
现实是现在德国军事工业远较日本发达,除无核武器外,什么都能造!
电影里也表现当时的德国人普遍认为自己的国家是在为西方文明抵抗布尔什维克的入侵。哪有什么负罪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