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025年12月11日看了一个短视频说美英读博士的异同,有贬英褒美之意,而有感:英国读博士虽说有导师,但导师仅是在学生愿意的情况下,提供一个导师自己感兴趣的研究课题,对该课题的研究遇到难点时,导师会在被咨询的情况下,给予指导,研究工作得学生自己独立完成,论文完成后,导师会对论文给出一个修改意见,是否采纳由学生自己定,答辩审稿人的组成,导师会征求学生的意见,审论文的最终人选是由导师定,一般一个校内一个校外加导师,校外审稿人的定论起决定作用。
就我而言,我当时导师认为我写的几篇论文汇集成册,即可作为博士论文,因我的奖学金来自中科院,问了所里在我所在英国大学系里的做博士后之人的意见,他说必须是英国导师指定的课题做出来的,才能算数,于是,向英国导师转达了此意,导师考虑了有一个月后,给出了他指定的课题,我干了一段时间,毫无头绪,转向中科院所里的博士后寻求建议,他也毫无头绪,一段时间后,告诉我,不是所有研究课题均能解决,言外之意,可以放弃,但我骑虎难下,只能迎难而上,导师因其研究工作而访美一年,决定也带我一起去,说明导师对此指定课题的重视,也得到中科院及所里的同意,其它导师的学生仅是短期随访,我到美后不久,我有了一个思路,研究虽有进展,但困难重重,转告导师,不久,导师提出他的思路,与我的思路完全不同,后来按导师的思路做挺顺利的,不过我的原有思路有了突破,找到了充分必要条件下的解决办法,大功告成,答辩时,审稿人也认为我的原有思路是论文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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