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3月2日,李正天、陈一阳、王希哲和郭鸿志四人同时被捕,当时市委书记是韦国清。
1974年11月10日,大字报《关于社会主义的民主与法制》在广东广州的闹市中山五路—北京路口公开张贴,成千上万的人日夜围观与抄写,道路塞车[11][6],在国内外引起轰动和争论[12][13][14][15]。大字报共二万六千多字,长达六十七张白报纸,内容呼吁民主和对法制的建议,以批判“林彪体系”为形式,矛头直指中共建国以来极左运动践踏民主法制的种种弊病。大字报还未点名地指出了当权者的许多罪行,并且联系这些现象,分析了社会主义“体系”本身存在的严重问题[16][7]。广东方面将大字报呈送中央,要求定性,“四人帮”成员江青说它是“解放后最反动的文章”[1]。
同年12月初,中共广东省委将《关于社会主义的民主与法制》定性为“反动大字报”,并迅速组织全省批判[1]。12月3日,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以“宣集文”为笔名对大字报进行批判[1],称其为“对毛主席、毛泽东思想及在毛主席领导下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恶意攻击”。这批判文件被发送至全国的党员干部(据说印刷了10万份),并附有大字报原文,因此“李一哲”的文章在全国各地干部中广泛流传[9][1][7]。
针对“宣集文”的屡次批判,“李一哲”先后发表了《反批判书》、《吓人战术——评某些权威的批判》、《请君入瓮——二评某些权威的批判》、《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原则吗?——三评某些权威的批判》、《杜岗的把戏——四评某些权威的批判》、《论无产阶级中的特权阶层》、《二十五个问答》等一系列大字报,以讽刺的手法反击官方的批判[9][17][8][18]:
1975年,广东省委对李正天开展了多达数百场的批判会,其中面对面的辩论大会就达一百多场,常常是万人大会[20]。当中有七十多场成了武斗会,李正天刚上台,就因为不低头遭到暴打,还有人冲上台对他拳打脚踢。[10]由于时任广东省委书记赵紫阳指示允许李正天答辩,在这些批斗会中,会场气氛激烈,发生了戏剧性的情况:批斗会变成了被批斗者与批斗者的辩论会。据说由于“李一哲”有一定理论水平,也掌握了一定的事实,辩才也不错,他们利用这种批斗会,作为表达自己意见的论坛,常常使得批判他们的人,反而受他们质问。[1]同年8月,李正天和陈一阳分别被押往粤北石人嶂钨矿和九佛农场劳动,王希哲留广东水产制品厂劳动[9][2]。
1976年10月,中共中央粉碎了“四人帮”后,在清查“四人帮”运动中,“李一哲”的问题不但没有平反反而升级了。[1]
1977年3月2日,李正天、陈一阳、王希哲和郭鸿志四人同时被捕[2][13]。同年12月中旬举行的广东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公开宣布“李一哲”是反革命集团。其罪名为“四人帮大乱广东的社会基础”。后来,李正天、陈一阳、王希哲、郭鸿志分别被判有期徒刑。一批与“李一哲”有牵连的干部和青年,也受到隔离审查和内部批判。[1]
1978年8、9月,在时任广东省委书记习仲勋的领导下,广东省委数次研究“李一哲”案件问题,并数次报告党中央。同年12月29日,省委常委召开常委会讨论此案,开始为“李一哲”平反,并于12月30日释放李正天、陈一阳、王希哲、郭鸿志等人。[1]
1979年2月6日下午,广东省委在广州友谊剧院召开了“李一哲反革命集团”平反大会,有一千多名群众参加。会上,省委常委寇庆延宣读了《中共广东省委员会关于处理“李一哲”案件的决定》。[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