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3月17日《湖南省劳动局、湖南省卫生局、湖南省高等教育局、湖南省妇女联合会关于不准检查女青年处女膜的通知》的文件,该文件称:
“近来,各地反映,有的单位在招工、招生、征兵,吸收国家干部体检时,要检查未婚女青年的处女膜;有的在审查两性关系案件时,要检查女方处女膜,还有的甚至在逼死人命后还要检查尸体的处女膜。把处女膜松弛和破裂作为不能录取女生,女兵,女职工、女干部的条件和乱搞两性关系的定案依据。这样作,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影响。有的女青年末被录取,本人和亲属都背上沉重的思想包袱,有的蒙受冤屈,甚至含冤自尽。为了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杜绝这类事件再度发生,特作如下通知……”(《检察手册(1978—1981)》,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编;
“各公社推荐出来参加高考的知青都到县里集中,先是在县医院进行体检。我们先测了身高、体重、视力,再是量血压、听心肺,又过了五官科,现在另一个科室门口的长凳上等候。我见凳上坐的全是女知青,没有男的,检查完毕出来的人又是一个个脸通红的,不晓得这科室里检查个什么名堂。……我慢吞吞地爬到检查台上,直直地躺下。‘脱下裤子,快!’那穿白大褂的女的走过来,带橡皮手套的手上拿了个亮闪闪的器具及一把手电筒。我难为情地脱下裤子。‘屈起膝盖,叉开腿。’她话讲得飞快,动作也飞快,把手中那个器具往我两腿中间冰冷地插了进来。我的天,她这是干吗呀?……后来与其他女知青‘咬耳朵’,才知道所有的女知青,必需通过这道‘处女膜’检查,才能参加文化考试。检查有问题的个别人,暴露了隐私,丢了脸面,罪人似地回生产队去了。”(康雪培,《常家庄插队生活纪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