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达能被红军杀害没有异议,某些人的意思是

只要判决书上没有指控方志敏参与,方就没有责任。希特勒没有参与杀死犹太人,毛泽东也没有参与杀死任何人,他们对大屠杀和文革都没有责任。

可以肯定,判决书上没有指控方志敏参与此案,对于党国来说,杀个把洋人相对于党国大业无关轻重,方志敏的罪名是:

“危害民国”和“意图颠覆中国国民党及国民政府”,1928年3月9日,国民政府颁布《暂行反革命治罪法》,规定凡“意图颠覆中国国民党及国民政府”的各种行为都以“反革命罪”论处。方志敏符合这一法律定罪标准,被定为“反革命罪”。 

是不是有点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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