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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文革(63)

我的文革(63

 

客观地说,上海的抄家运动刚开始时还是比较“温和”的,除了很少有打人事情发生,抄家一般也不会抄得你倾家荡产、片瓦不留。但是九月上旬,北京红卫兵以上海红卫兵对资产阶级太过“温情”,许多“牛鬼蛇神”仍然“养尊处优,逍遥法外”为由,特地组织了一个“首都红卫兵南下兵团”来上海“帮助革命”。九月十一日,这个兵团总部人员到达上海时,上海市委特地派出车队到火车站迎接。车队前面还有警察摩托车开道。从这个架势判断,这个兵团来上海,除了这些北京红卫兵本身有这个要求,更是奉了中央的旨意来的。否则,以前北京红卫兵到上海来的很多,市委从未这样大阵仗去迎接过。据我后来看到的资料,北京红卫兵南下兵团出发前,周恩来曾向他们面授机宜,特别指出:“上海有另一种复杂的现象,那里资产阶级的影响要比北京大,所以你们去上海不仅要打击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还要集中力量打击那些最反动的资产阶级右派。” 所以,北京红卫兵南下的目的很清楚,是来为上海的抄家运动“升温”、“补课”的。

后来我想,中央之所以要派北京红卫兵来上海,应该与上海是全国最大、最富裕的工商业城市、也是中国资本家最集中的城市有关。中央对上海的抄家收获应是寄予厚望的。本来,上海也有本地的红卫兵,他们也可完成这个任务,但本地的红卫兵思想不够“解放”,抄家不彻底,中央高层自然要不满。于是与当年的“五反”运动一样,当时上海的“五反”已经开始一个阶段,但中央对上海的运动情况不满意,认为“战果”不够丰硕,于是中途叫停,特派薄一波坐镇上海,从新部署、开展运动。这次周恩来派北京红卫兵来上海,目的也是要把上海的抄家运动搞得更彻底一点,尽可能地把民族资产阶级的“浮财”搞出来。这样既打击了上海的资产阶级,也充实了国家财政。

因此,北京红卫兵一到上海就散发了一份《最最紧急的革命倡议》,说:“现在,上海存在一种不能容忍的现象”,如一些“黑帮分子”仍然“养尊处优,逍遥法外”,要求上海的红卫兵和广大工农兵群众对他们采取更严厉的革命措施。《倡议书》规定:凡“牛鬼蛇神”一律减薪;银行存款、电视机、照相机、沙发等一律没收上缴;保姆一律解雇;高级公寓、别墅一律搬出;白天一律进劳改队,晚上一律写交代;一律挂“牛鬼蛇神”牌,不准自行摘下,声称要将上海的一切牛鬼蛇神“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使它们永世不得翻身”。而中共上海市委则立即指示各公安派出所和街道里弄干部,配合北京红卫兵的“革命行动”。公安干部拿着户藉册,主动向北京红卫兵提供辖区范围内所有“牛鬼蛇神”、主要是资产阶级家庭的信息。街道干部亲自带领北京红卫兵去抄家。

在抄家过程中,北京红卫兵向上海的街道干部传授北京的抄家经验。如他们说上海的抄家不彻底,“若在北京则基本一扫光”;说上海的抄家态度太温和,北京抄家“不是推门进去,而是把门打坏了进去,不老实就揍”;说“黑六类不能住一幢房子,把他们扫地出门好不好?”北京红卫兵还认为上海太强调文斗,说“敌我矛盾就是要用武斗”,“打死人也没有关系,花八元钱(火葬费)”,“北京已杀好多人”,并声称“我们就是要红色恐怖!”在这样的言教身传下,上海的抄家手段也越来越激烈,简直是挖地三尺,不抄出点东西来决不罢休。很多资产阶级家庭被反复抄了好几次。而且抄家时的手段也越来越暴力化。

据一份不完整统计,北京红卫兵到上海后,仅仅九月十四、十五两天,他们就抄了大约九十户人家。其中九十八个抄家对象被打了八十二个,没打的也被剃阴阳头或罚跪、身上淋油漆等。十六至十七日,又打了一百多人。被打的不仅有“四类分子”、资本家,还有被认为“有问题的”社会青年。著名音乐家贺绿汀夫妇是在九月十三日被首都红卫兵南下兵团第七纵队的红卫兵毒打的。九月二十五日,北京红卫兵查抄徐汇区永福路某号肖某家,因肖某曾任国民党驻法使馆参赞、外交部秘书,解放后任市人委参事,他儿子单位曾来抄过家,抄出过子弹。此时北京红卫兵责令他把手枪交出来。肖某解释说当时手枪留在法国没有带回国。北京红卫兵就认为他不老实,将他衣服剥剩一条短裤后用皮带反复抽打,活活将肖打死。

地方党委积极配合红卫兵掀起声势浩大的“抄家运动”,周恩来对北京南下红卫兵说“你们去上海不仅要打击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还要集中力量打击那些最反动的资产阶级右派”,显然各级党委对“抄家运动”如此感兴趣还另有他们的目的。因此到了十月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时,就有人揭发上海市委当时所以积极配合北京红卫兵抄家,是为了转移斗争大方向。因为将北京红卫兵的精力、兴趣引导到抄家方面去以后,势必就会减轻他们来冲击上海市委,揭发批判上海市委中“走资派”的压力。但我则止始终认为,毛泽东纵容红卫兵“破四旧”、抄家、打人杀人,目的是在“练兵”。他要通过这些暴行来锻炼红卫兵的胆量,在不久的将来用于对当权派的冲杀。

这里,我附带要说一下的是被红卫兵抄家抄去的物资后来去了哪里?就我所知,有些如衣物家俱之类的东西先被中共集中堆在仓库中。当时没有精力处理。一九六八年秋冬,各地武斗渐渐平息,革命委员会已经建立或正在筹备建立中,于是中共想到要处理这批物资了。那时无论当官的还是平民老百姓,绝大多数还想不到日后还有 “平反”一说,这些东西再放下去也要坏掉,于是拿出来易地廉价卖掉。那时离我们单位不远的城西供销社有一段时间专门辟出几个店面卖旧货,从床、柜、桌、椅到皮箱、沙发,从皮衣、呢绒衣裤到钟表、碗碟,什么都有,而且价钱十分便宜。大家一看都明白,这些都是抄家物资。因为价格便宜,买的人很多。我们单位的黄骐旌可能特别喜欢皮箱,前后买了七、八只,每只只要人民币二、三元。每当他喜滋滋捧着一只旧皮箱回来,我看着就感到刺心。虽然这些皮箱不是从我家抄去的,但于我而言性质一样。那时我住在单位集体宿舍,放衣物的只有一只包装货物的纸盒子。但这种皮箱再便宜我也不买。八十年代初,我在香港九龙旺角的一家国货公司看到一架巨大的屏风,雕刻精美,满架的花叶枝干上还镶嵌了许多玛瑙、玉石。我仔细察看了一下,屏风用料木质坚硬细腻,黑里透红,我虽不懂这是什么木,但估计必然不是普通木材。有几处镶嵌的玉石脱落了却没有修补,一看就知道这是文革抄家物资,而不是专供出口的工艺品。这个屏风高有二米多,宽有四米多,若不是华厦高堂,还真放不下这样的大家俱。想来这屏风原来的主人,若非祖上是高官,也必是巨富,打造它时就代价不菲,然而现在标价只有港币二万元。这个数字对于当时香港一般月薪一、二千的打工仔来说还很昂贵,但对于有钱人来说几乎是等于白送。我想中共这样贱卖可以算作古董的东西,大约在他们心理上,这东西反正是不花钱抄来的,贱卖就贱卖吧。至于抄家抄去的金银珠宝、名贵字画等贵重东西的去路,直到文革结束后“落实政策”,银行通知我母亲作价归还被抄去的黄金时,我才知道这些东西原来都交银行保管了。

再后来,我又知道中共在一九六七年时候有一个内部文件,通知将金银、珠宝、现钞、公债等物必须上交国家。这个文件是在一九六七年三月二十日发出的。因为字数不多,我将它全文照录於下:

中共中央关于在文化大革命运动中处理红卫兵抄家物资的几项规定

1967.03.20   中发[67]107号

各级党委,各军区党委,各省、市革命委员会:

现将中共广西梧州市委文革小组关于在文化大革命运动中红卫兵抄家物资处理意见的请示,转发给你们,供参考。为避免这类物资受到损失,望各地从速处理。中央特作出如下几项规定:

一、查抄地、富、反、坏、右或其它不法分子的财物,除日常生活必需品退给本人(如原物已遗失短损坏则不退赔)以外,一律上交。

二、确属革命群众和劳动人民被错抄的财物,应全部退还本人。原物遗失或损坏者,作价偿还。

三、贪污、盗窃和私用查抄财物者,应自觉退出上交,否则严加处理。但被小集体用于文化大革命的少量消费物资或现款,经说明情况,可不予追究。

四、地、富、反、坏、右或其它不法分子,不准借处理查抄财物的机会,喊冤叫屈,反攻倒算。违者必须严加惩办。

      (此件发各级党委内部掌握)

附:关于在文化大革命运动中红卫兵抄家物资处理意见的请示

区党委文革小组并中央文革小组:

我市在去年开展文化大革命运动之后,于八、九月间红卫兵对一些四类分子和资产阶级分子抄了家。这些物资至今尚未处理。春季已到,南方雨水多,保管不好或不及时处理,就会霉烂和丢失(已发现有被偷盗现象),我们意见:

一、属于黄金、白银、外币和大量人民币(以一户有数千元以上的),予以没收或代管。

二、属于高级生活用品,如高级皮衣、手表等类物资,予以没收。

三、属于普通生活用品,如布料衣物和一般生活用具等归还原主。

四、这些物资在抄家时已损坏的或保管不善损坏和丢失了的讲清楚,不予赔偿。

以上意见当否,请速复电。

                                                    中共广西梧州市委文革小组

                                                        一九六七年三月十一日

      从这个文件的内容看,与“土改”时中共的政策大致相同。土改时,中共发动贫苦农民斗争地主,没收地主的土地、房屋、财产。其中土地、房屋、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品包括衣服、被褥等,可由贫苦农民免费分取,当时称为分“胜利果实”,但金银珠宝必须上交中共。文革处理抄家物资的精神显然与“土改”一脉相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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