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政府的立场是基于美中三公报这些国际条约,与台湾关系法是基于美中三公报做出的美国国内配套立法。

一些人把与台湾关系法和美中三公报对立起来,是没有好好仔细研读三公报中体现的美国立场,只看了一个中国。

当年中国内部是很不满意这三公报的,特别是建交公报和817公报。但是权衡利弊,最后总设计师拍板,只能向美国妥协。

建交公报和817公报赋予了美国保卫台湾不受大陆武力威胁的权力。虽然这两个公报是用非常婉转的言辞来表述的,即美国将随着两岸敌对状态的减弱,逐步停止向台湾出售武器。这一条的含义,就是,美国对台军售力度将与中国对台武力威胁成正比。中国越威胁台湾,美国就有权提供更多的武器给台湾。中国彻底放弃武统,美国才会彻底停止对台军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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