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党章说要把走资派开除出党,但并没有真的开除谁是否大家只是不肯改悔还没有死不改悔
第四条:党员违反党的纪律,由党的各级组织,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按照具体情况,分别给以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的处分。
党员留党察看最长不超过两年。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党员革命意志衰退,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可劝其退党。
党员要求退党,由支部大会通过除名,并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备案。
证据确凿的叛徒、特务、死不改悔的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蜕化变质分子、阶级异己分子应清除出党,并不准重新入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