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主逼债打死了了他的爹,然后抢走了他的娘。
问题一,地主抢走他娘伟大是什么? 做佣人,还是作妾?
若是做佣人,凭着欠债,他爹让老婆去当佣人赚工钱还债,是很顺理成章的事吧,千万不要说当年的贫下中农都是些欠债不还的“老赖”,这是对贫下中农的污蔑,劳动人民至少也该市穷也得穷得有志气的啊!
根据打死了他的爹和抢走了他的娘的因果关系,他娘应该十分漂亮,狠心狗地主动了邪念,也就是想他娘做小老婆。
这么一来,“他”父亲是佃户, 响当当的贫下中农,革命老大哥工人阶级的同盟军。
但是,定成份还得母亲的实际情况吧。
歌曲没说, 不等于没有,无论如论, 地主带着一大帮狗腿子把他老娘抢走只是为了“抢抢”而已, 抢去总会派派用场,可能正式称为二姨太三姨太四姨太N姨太, 这在成分确定时就是“地主小老婆”,在政策上等于地主。
这么一来, “他”的父亲是贫农, “他”的母亲是地主小老婆等于地主。
在处理成分时,父母是两个极端的时候,大多数是“从坏不从好”, 就算没定成地主狗崽子,红五类的“成色”不会那么红,在直系亲属有没有杀关管或四类分子的问题上,就是“他”的软肋, 当兵是一定不行的,因为直接亲属最亲的“母亲”是地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