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我叔叔是土改组长。我略知一二。宅基地不算。房子多的也不算。如果有40间房,没有几亩地,就不是地主。如果你有个大院子
30亩,也不算富农。在东北关外地区,与和被内地标准也不一样。关外荒地多,获得容易,标准宽泛多了。各省县也不同标准。我们祖上和福贵差不多,到解放前夕,只剩下十几间房子和十几亩的大菜园。种菜换粮食吃。以前上千亩,都卖了,钱给几位叔伯读书,经商了,还给八路军不少钱(这是我二祖父弄个最初级的离休待遇的重要根据)。评估成分按地契,雇工。有一个长工,40亩土地,肯定地主了,尽管地主和长工一起啊天天扛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