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文革(18)
对于有些共产党干部的作风我也看不惯。这倒不是我天生“反党”。实在来说,我所形成的这些看不惯的是非标准,很多都是中共教给我的。那时候中共出版的许多连环画、小说、乃至电影等,对“旧社会”的官吏、地主、恶霸及其“狗腿子”,往往都极尽嘲笑、憎恨和唾骂之能事,不是把他们描绘成愚蠢、残暴的,就是阴险、贪婪、好色的;但因为他们有权有势,一般人不敢招惹他们,见了他们反而要处处陪着小心,甚至要拍马奉承他们。然而这样丑恶的情景我在“新社会”也同样见到不少。当时在我们镇上的中共干部,除了有从山东、苏北“南下”的,还有一批是本地的、“解放后”入党的干部。这批本地干部大多原是镇上各商店的学徒,因此镇上很多人对他们是知根知底的。他们文化程度不高,最多也就小学毕业。大家眼看着他们从“革命积极分子”成为共产党干部(五十年代初期中共党员身份还不是公开的,但人们从他们的言行和担任的工作都能猜出他们已是中共党员了),然后又担任了一点负责工作。工作实践当然会锻炼人,提高人的素养。但他们是标榜为人民服务的共产党干部啊,应该与旧社会的官吏不一样啊,可慢慢地、他们一个二个都好像身份“贵重”起来,变得高明起来,所说的话、所作的决定,虽非“一言九鼎”,但轻易也不能改变。镇上的一些大人(那时我们还是小孩或少年)见了这些“新贵”也往往都要装着笑脸尽力讨好他们;若有事要求他们,那更是得说尽好话让他们高兴才行。不然,不是一副公事公办的冷面孔,弄不好会被训斥几句。这种情形,我觉得与“旧社会”没有多大差别。
至于说到好色,以前有一句话叫“糟糠之妻不下堂”。做“陈世美”是要被人唾骂的。可五十年代初有不少“南下”干部来了我们江南以后,趁《婚姻法》颁布的机会,就以“包办婚姻”为由与家乡的老婆离婚,然后再娶这里的年轻女子。听说他们老家的老婆倒都是“贫下中农”出身,而这里新娶的老婆大多却是地主家庭出身的。这些南下干部一面斗地主、杀地主,一面却去娶地主的女儿为妻,不懂这究竟是什么阶级立场?还有,猥亵妇女是地痞流氓才有的恶行,而有的中共干部却公然行之。我在读农业中学时有一个同学的舅舅、舅妈是公社干部,还有一个同学的姐姐是公社广播站播音员,因为这个缘故,他们常常放学后去公社院子玩或晚上去看电视(当时上海电视台已开播,而我们全公社也只有公社这一架电视机)。我也跟他们去过好几次。一次我们刚进公社门口的院子,就隔着开着的玻璃窗看到两个男公社干部在办公室里合力抱住一个女的,不知在做什么。我们走近看,看到其中一个男的一只手揽住女的腰,另一只手伸在女的裤子袋里拼命在挖,说她口袋里有糖果。那个女的一面用手阻挡这男的手向要害部位的攻势,一面“乞乞”地笑着挣扎。我有点吃惊,这不是公然在耍流氓吗!可那两个男干部看到我们在窗外观看竟毫不在意,继续嘻戏了一会才放手。我不知他们是否以为我们还是孩子,不懂男女之事,还是以为即使被我们看到也不怕?总之,光天化日之下在公社机关的办公室里公然做这种事,那两个公社干部的大胆,实在大出我的意料。这两个男干部其中一个以前是镇上一个家豆腐店的学徒,而那个女的就是我那同学在做广播员的姐姐。她的丈夫是解放军,后来去做随军家属了,只不清楚那时是否已经结婚。那天幸亏这个同学不在,不然看到这一幕就尴尬了。此后不多几年“四清运动”开始了。据我所知,我们镇上这批一共大约十来个、由商店学徒成为中共干部的人中,有两个因为贪污、腐化等行为严重,成了“四清下台”干部。其中一个还被分发到又苦又累又脏的砖瓦厂监督劳动,不知是不是被戴了“坏分子”帽子。而我见到的那个猥亵我同学姐姐的干部并不在内,文革中听说还升任公社党委书记,说明他还是个“好干部”。由此可见这批干部素质之一斑。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许多本来是属于“鸡毛蒜皮”的小事,但造成的影响很不好,而且数量多,几乎无处不有,积在一起也慢慢地形成我对中共干部的成见,令我对中共亲密不起来。我自己也知道有这种成见和抱这样的情绪,生活在这个社会中是很危险的;而且知道这种看法与我相信共产革命正义的信念是冲突的。但我无法强迫自己改变这种看法。我一度陷入苦恼,怎样让它们取得平衡?由于我看到的都是低层次的干部,于是我总是一厢情愿地认为:那些行为低劣丑陋的中共党员仅是低层次的党员,而高级一些的党员干部他们道德上的层次也一定会高一些。至于中共的领袖们,那时在我心中都一个个贞洁如圣人。因此我想我不能以基层的某些党员干部的品质来衡量高级干部的品质,更不能以某些党员干部的品质来怀疑共产革命的合理性和纯洁性。那时侯,我就是以这种自欺欺人的方式来解决我心中的矛盾的。
至于我的家庭,在我小学毕业以前我还没有觉得我家有什么问题。虽然我家户口本上写的成分是“商”,不是工人、贫下中农,但好像也没有受到政府的歧视。那时候我还不全懂中共的阶级划分法,以为我父亲开的小店没有雇佣工人,都是我父亲和母亲两人亲力亲为,所以不是资本家,而是与“小商”差不多的“商”。后来听说有一种成分叫“小业主”,一般都是夫妻老婆店。我就一厢情愿地认为我家的“商”就是“小业主”。总之,不是资本家。还有,我父亲是一九五六年得政府批准去香港的。我妈直到文革前一直在街道担任小组长。这些似乎都可证明我家不是被中共专政的对象,而是属于“人民”的一分子。后来我小学毕业不能升读初中,又后来我三姐品学兼优也考不上大学,我才开始对我家的成分好坏产生怀疑,但也一直没有弄明白到底算什么,因而将怀疑的重点放在“海外关系”上。直到“四清”时,一次我四姐特地郑重其事地来对我说,说她单位的“四清”工作队明确对她说,你家的成分是资本家,商业资本家,我才真正开始感到我家的成分也有问题了。
那时中共一直在告诫我们要与“反动阶级的”父母划清界线。但我始终不觉得我的父母是什么坏人。我的父亲十岁就去上海当学徒,一生克勤克俭,白手起家,后来勉强挣了一个小康的家。他一生奉公守法,开得好好的小布店,中共一声令下不让开了,他就遵令将小店关掉。他仗义疏财,一九五二年“五反”运动中有几个亲戚朋友没钱交罚款,政府威胁要他们坐牢,是我父亲慷慨解囊帮他们度过这个难关。一九五四年政府发行经济建设公债,他又积极响应,拿出差不多半生积蓄买了公债。就是后来去香港,他也是向政府申请得到批准才去的。至于我的母亲,小手工业家庭出身,从小到大一生为家人操劳。这样的人难道是坏人?我不相信。一九五六年父亲去香港找工作,我送父亲到轮船码头。那年父亲已五十多岁,两鬓已全白。父亲上了船却不进舱。轮船开了,他依旧站在船头望着我。我也望着渐渐远去的轮船和父亲的身影,一直到看不见才回家。后来读到朱自清的《背影》,写他父亲在火车站离别前,为了替儿子买几只桔子,不顾老迈的身体,艰难地爬上爬下月台,穿越路轨,看得朱自清热泪直流。而我却想到父亲离家那一幕,为了家里的一群孩子,不得不在将近退休之年背井离乡去寻找新的经济来源,以尽他丈夫的责任、父亲的责任,真是父爱如山啊!要说这样的人是坏人,我感情上无论如何接受不了。
我还从小就接受“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这一套教育。因此共产党要我们出身剥削阶级家庭的子女与父母划清界限,我就在内心嘀咕,这个“界限”要怎样才能划清?父母子女有血缘关系,谁又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难道你共产党要我们像神话中的哪咤,削骨还父,削肉还母?我还有点愤愤不平:许多党员、干部都把自己的父母奉养在家中,和睦温馨一家人,凭什么要我们与父母划清界限?没有父母的养育能有我们的今天吗?我认为,认清父母属于剥削阶级这个事实,不再继承他们剥削事业是一回事;而作为子女孝顺他们是另一回事。两者并不矛盾。我始终认为中国传统道德中“父慈子孝”这一条是天经地义的,是出自天性、超越阶级的。共产党说道德观念属于上层建筑,道德有阶级性,爱有阶级性,并引鲁迅的话说贾府看门的焦大不会喜欢林妹妹,我就始终不信那一套说教。俗话说“萝卜青菜,各有喜爱”。焦大不爱林妹妹,不等于所有“焦大”都不爱林妹妹。不然,那批南下干部就不会有那么多人要与山东老家的老婆离婚,另娶这里的地主“小姐”了。文革初期揭发批判邓小平,我注意到邓小平出身地主和“反动官吏”家庭(邓父邓绍昌曾任广安县团练局局长)。邓父早死,然按中共的阶级划分法,其遗孀夏伯根应是“反动地主婆”无疑。邓小平应与反动继母划清阶级立场才是。但是“解放”后邓小平一直把继母夏伯根拉在身边,照顾她的生活。一九五二年邓小平进京任职住进中南海,地主婆夏伯根也随之住进中南海。红卫兵把这一条当作邓小平“走资”的罪行批判,而我却暗中赞赏邓在这一点上人性还存,良知未昧。不像周恩来,把自己的祖坟都平掉。至于毛泽东,人人都知他是富农出身。据文革初期流传的毛泽东的传记,他这个富农老爸还是个十分刻薄的人,可毛回湖南老家时不也要去拜祭他的富农老爸吗?因此我想,既然像毛泽东、邓小平那样的“革命领袖”都不肯与他们的反动父亲、地主继母划清界线,凭什么要我们小老百姓痛恨自己的父母,与他们划清界限?古人说“责己严而待人宽”,可是中共这些人实际是“责人严而待己宽”。所以这种做法不但虚伪至极,而且无聊至极!
当然,尽管中共的所作所为十分虚伪,但他们警告我们不要做反动阶级的殉葬品,这一点我也是牢记在心的。因为我们从小就耳闻目睹无产阶级专政的威力:土改时枪毙地主“恶霸”的枪声曾让我们听得胆颤心惊,一次次政治运动“挖掘”出来的“反动分子”,被逮捕、判刑、劳改、管制、下放,任何一种惩罚都让我们害怕。在这样的社会坏境中,我们作为剥削阶级家庭出身的子女唯一自保的方法就是尽量小心翼翼,不做“犯法”或涉嫌“违法”的事情,以免让人抓住把柄。我们早已懂得“明哲保身”之道:在这个处处强调阶级斗争的社会里,很多事情别人做了可能没事,可我们做了就会招来灾祸。所谓 “人在矮檐下,不能不低头”,因此在可能的情况下,我们也要努力争取进步,“听毛主席话,跟共产党走”,替自己争取一个较好的前途。
总而言之,那个时候我的世界观是十分混乱的。正所谓正确与谬误并存,现实与理想齐飞。其间有许多观念其实是矛盾的,而我自己并不知道。
上世纪六十年代初,当大饥荒开始在大陆蔓延时,父亲曾有意要我们全家申请去香港。但因为我们没有勇气,没有实行。一九六二年,我失学无业在家,不知出路在何方。父亲又写信来要我申请去香港。我前后写了几十封申请信到县公安局,都如石沉大海,一点回音也没有。终于有一天派出所通知我去问话。我觉得有一点希望了,但我却无端地恐慌起来。在中共的宣传中,香港是一个坏人横行、穷人受苦,可怕的资本主义社会。不过,我害怕的倒不是这些,而是害怕我若去了香港,不但要离开母亲,也意味着我将永远离开家乡。我生于斯,长于斯,从小就在母亲的照顾下生活成长,平时不觉得,现在却感到自己与这块土地有着血肉相连的关系,要活生生地撕开,我感到痛苦和恐惧。有数个小时我犹豫不决,躲在自己的房间内没有勇气迈出一步。结果那天我没有去派出所。第二天我有点后悔了,但机会(当然也可能仅是一次问话,根本不是什么机会)已经失去。此后,又要经过十多年,到一九七八年父亲在香港去世,我才有机会以奔丧名义申请去了香港。有时我想,或许是命运要我亲历这次文化大革命的疯狂、恐怖和痛苦,以促使我成长、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