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的全民大集体小集体大致有一项相同的福利--分房

上海到了六十年代,单位分房的很少了,统统由房管部门管理。

至于原先许多单位的房子,就转交到房管部门了,比如阿拉屋里住的房子,就由国防科委某所交给了斜土路房管所收房钱房子坏了找他们。

文革中后期,年轻夫妻结婚前, 既要到街道办事处结婚登记处登记, 还要到房管所登记,结婚容易, 双方单位介绍信加两本户口薄即可,想要房子的事就多好些了。

房管所登记结婚要房子,他们会到男女双方家中调查住房条件,但凡想得出办法“挤”着结婚的,不分;人均面积超过多少多少, no way,;年龄没有大到不得了的程度, 等等;所有这些限制, 无论你是全民职工,还是大小集体职工,一视同仁。

有路道的人,也就是房管所有得力的亲戚朋友,能猫腻的空间很小,面积是小数点之后两位,比如您家人均2.56平方米,6不入而舍,成了2,5,恰恰“轧”进可以分房的范围。

我有个同学,自己就是房管所的,年龄也够大到分房的“高龄”, 男方家里确实也在2.5平方之内, 但女方超过三平方,不行,但女方是一间房呀, 虽然不小,但还有爷娘姊妹呢,这是不管的。

女方家房间外有一个八平方的大阳台,同学经所里同意,找几个同事,材料连买带“乌”,打个隔间,把婚接了,不是说不能自己隔间,未经许可房管所找你事,很麻烦的, 当然上海人拎得很清,实际上都能隔,但乌材料不容易。

外加一句, 房管所是全民单位, 房管局底下的房修队,就有相当多的人是“大集体”的了,毛主席过世四人帮被抓之后的知青大返城,好些家伙就被分到房修队上班去了。

说到多大年纪才有资格登记等分婚房呢?

记得个大概, 1983年前后,男方是1948年前出生, 女方得是1950年前出生。

有人会问, 上海就那么好,不愿离开?

答案YES!

人人都没忘在1960-1963(上海晚一点结束)食品供应紧张的日子,上海的户口本值多少斤粮票肉票油票等等吃的穿的用的。谁也不敢保证自然会不会再灾害一次呀。

也没忘记文革期间替外地亲朋买东西的日子,再来一文革咋办,毛主席说过每过七八年就来一次文化大革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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