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行政区划,按宪法,只有有省、县、乡镇三级。以前的专区、地区、现在的地级市,都是宪法之外的东西。

查宪法 https://www.gov.cn/guoqing/2018-03/22/content_5276318.htm  :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中国的事情,说一套做一套,领导决定改做法,违宪也不管,从1988年搞地级市到现在,宪法也懒得修订。宪法里面没有地区一级,也没有地级市这一说。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