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资讯 > 历史 > 学者说史 > 王勇 > 正文 真实的民国:1927年女工工资高于公务员科长
工人的温饱生活,不是个别现象。二十年代初期,开滦煤矿工人罢工,要求增加工资,最后劳资双方达成协议,日工资由原来的0.90元增至1.26元,即月薪从27元涨到37元以上。即使是未涨工资前,矿工的薪水也大大超过警察。
铁路工人、煤矿工人、纺织工人,都是人数较多、近代化程度较高的产业工人,他们的收入状况,对于全国工人阶级而言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当然,张金宝是个例,尚不足以说明整个纺织行业收入水平。那么,我们再借鉴《青岛党史资料》第二辑的两个数据:1925年,中国女工平均日工资0.45元;1928年,青岛纱厂女工日工资最高0.73元,最低0.18元,平均0.455元。这两个数据完全吻合。而1929年,山东各县一等警察队巡长的工资是12元。
另据1934年7月1日出版的《劳工月刊》载文指出:目前武汉一般工人的月工资平均15元。大多数是女工的第一、裕华、震寰三大纱厂,工人1.5万,工资平均20元。
我们再看看其他劳动阶层的收入水平:
1926年底,武汉国民政府在财政相当困难的情况下,筹措教育经费,将小学教师的月薪增至20个银元以上。1933年,湖北省立第一小学的月薪为39至56元;省立第一、二、三中学的月薪多在60-80元之间,可买1两黄金。1935年,汉口的金价最高90元、最低76元,上海最高96元、最低77元。
说完教师,再说店员。
汉口过去有家悦昌新绸缎局,营业员工资最低10元,最高40元,一日三餐的伙食由店方提供,早上馒头、稀饭、油条,中午和晚上四菜一汤,八人一桌,节假日加菜。每年还有两个月例假(学徒除外),下江籍的回家,报销车费。穿衣有津贴,每年多发一个月的本人工资。年终如有盈余,则按16股分红,店东12股,经理1股,全体职工3股。
老武汉的叶开泰,待遇也不错:学徒三年期满后,月薪10个银元,第二年15个,第三年20个,全体店员每月发"月费钱",作为剃头、洗澡、洗衣的费用。每年带薪休假72天,如果没请假,则多发72天的薪水。端午、中秋有奖金,到年终再以各人薪水为基数进行分红,一般年景,1元薪水可分红四到五毛钱。药店还有基金会,分期存入4个月薪水,切药老师傅吴硕卿告老回乡时,取回本息500多元。
如果大家对这些资料心存疑虑,那么,就请看看毛泽东同志的名作《寻乌调查》,这篇调查记载的劳资关系,也不是"势不两立"的:
"学徒三年出师后,照规矩要帮老板做一年。他在这一年的开头,就把他在学徒时期穿的那些破旧衣服不要了,通通换过新的,因为他现在有了些钱用……如果回家去讨老婆呢,那老板除送他十多块的盘费外(他家在远乡的),还要送他十元以上的礼物,像京果呀,海味呀等等,使他回家好做酒席。他不讨老婆而只是回家去看看父母呢,如果他是远乡人,就以"盘费"的名义送给他一些钱,盘费数目少也要拿十多元,多的到二十四五元。如果是近边人,那末径直送他十几块到二十几块钱。帮做一年之后,正式有了薪俸,头一年四五十元,第二年五十多元至六十元。……忠实可靠而又精明能干的先生,老板把生意完全交给他做……赚了钱分红利给先生,赚得多分三成,赚得少两成,再少也要分一成。"
当然,对于这种和谐的劳资关系,一向强调"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毛泽东同志抨击道:"他们阶级关系原来是那样的模糊"。
寻乌,太偏远了,位于闽粤赣边境的深山里,我们还是以大城市作例证吧。到1933年,上海工人的月工资一般为20元,双职工家庭年收入为400元以上。技术工人、小学教师、医护人员等家庭的月收入超过50元,达到小康水平;中级职员、工程师、中学教员、医生、记者、作家、律师和一般演员的家庭,月收入一二百元以上,则进入中产阶层。
抗战前10年内,扣除物价上涨因素,上海工人实际收入年均增长0.9%。作为中国工业最发达、产业工人最集中、商品经济最繁荣的大都市,这一指标具有典型意义。不幸的是,1937年7月爆发的卢沟桥事变,无情地打断了中华民国的现代化进程,几乎将中华民族推进万劫不复的深渊。
那些曾经真实的工薪阶层,就这样残留在历史的碎片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