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4年1月27日北京时间十九点(巴黎时间中午十二点),中法同时在北京、巴黎发布建交联合公报。全文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法兰西共和国政府一致决定建立外交关系。两国政府为此商定在三个月内任命大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