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卡尔 马克思——人类一切社会活动都是受利益驱动的,来推论“汉奸”——秦桧的动机。
毫无疑问,秦桧是所有华人公认的汉奸!史载:秦桧居相位十九年,权倾天下,如真是金朝的间谍、为敌国牟利?那么(如)金灭宋后,能让他当宰相?那么他的利益在哪儿?不反对金人释放秦桧南归时,曾让他当内奸的说法。但无论是立场、还是想法都会随自身年龄、境遇的变化而改变的。秦桧回宋时,大概他自己也不曾料到会居“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位置。秦桧反对“北伐”,未必不是为宋着想?事实是:后来宋的几次“北伐”,无不以失败告终。
所以确定“汉奸”,大都是以结(后)果来定,不问初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