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1968年2月至1972年6月关押在秦城监狱时遭受虐待。毛批示“这种法西斯式的审查方式,是谁人规定的?应一律废除”
囚犯待遇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秦城监狱犯人的待遇不尽相同。
在1960年监狱建成后,直至1967年监狱被北京卫戍区军管前,监狱四个监区犯人待遇均较高,特别是最高级的204监区。204监区每间监房约达20多平方米,铺有地毯,设沙发床。犯人伙食标准比照部长级待遇,由狱方到北京东华门“三十四号供应部”采购。早餐提供牛奶,午餐和晚餐都是两菜一汤,饭后每个犯人可得一个苹果。这些苹果是都是刚从冷库运来,放在稻糠中以保鲜。该监区犯人还能配发固体饮料,每盒12块,每块可沏一杯柠檬茶;方糖则分咖啡色的和白色的两种。以上供应日日如此,即使在三年困难时期也是一样。负责给204监区犯人做饭的是特地从北京饭店调来的乙级厨师刘家雄,他做的菜裡包括鱼翅、海参。每天由204监区管理员何殿奎给该监区15位犯人送饭,每个犯人一个四层的饭盒,四层分别装有米饭、两个菜和一个汤,冬季里饭盒还要用棉罩保温。各个饭盒的颜色都不相同,以示区分[2]。
“文革”期间,1967年监狱实行军管后,原来的所谓“旧公检法”的那套管理制度被称为“修正主义”、“和犯人同流合污”,全部取消。犯人遭受虐待和殴打,生活待遇大不如文革前。“文革”前曾住204监区享受高级待遇的潘汉年,“文革”后重新被捕,仍关押在秦城监狱,每天只能吃窝头、白菜,没有肉吃。直至1972年毛泽东在刘淑清的信上作批示后,工作组进驻秦城监狱进行整顿,逐个找在押人员谈话,问题才逐渐得到解决[2]。
现今,高级囚犯在秦城监狱的生活待遇远比在普通监狱优越。据2000年代末走进或接触过秦城监狱的有关人士描述,秦城监狱关押高官的牢房除了面积较大,有的还配有写字台、卫生间、坐式马桶和洗衣机。一些在押官员除了“可看书读报”,每天还有一段时间可看内容受限的电视,一般集中在晚上7点到9点。某些身体欠佳的特殊囚犯,饮食可一日四餐,用餐标准和费用由国家规定和支付,家属亦可私下打理。如衣服、日用品等基本生活用品可由家人提供。监狱虽有统一囚服,但这里的囚犯一般可不用穿。[4]
监狱犯人按“级别”不同有单独和集体囚禁两种,“级别”划分一般是根据犯人在入狱前的官职,或渉案的程度而定。实行单独放风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