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我的少年时代(二)我初中年代 (2)
我虽然在读初中时爱玩是出了名的,但我对于书法、美术也情有独钟。这可能是我在乡下读小学三年级以后,一直跟随着我的一位邻居叔叔模仿名人的字帖练习毛笔字的缘故。并且在上课时除了专心致志听课外还很关注老师在黑板上写的字,总是偏爱于字写的好看的老师。在我看来我们的班主任兼教语文的张翰生老师和教音乐、美术的杨天方老师,他们的字是我最欣赏和敬慕的。并会在不知不觉中受到了他们的影响,特别杨天方老师的毛笔字对我的影响。
后来知道,原来杨天方老师的毛笔字已经在当地非常了得。并发现他至今还坚持练习书法。他倒不是单身,他的太太是这里附近的一所小学里的教师,他们的房间就设在大礼堂舞台旁边的化妆室内。因为学校里极少派它用场,学校便把它作为他俩的房间。因为我比较喜欢他的字和画,我曾去过他那里,那是一个大约2米x8米的房间,在房间前端侧面有一扇通往舞台的小门;在另一侧的墙上开着间隔均匀的两扇窗,墙壁粉刷的很白很干净。靠房间的深处是一张常年挂着蚊帐的床,占据了房间一个很大的空间,在床前的右侧放着一只五斗柜,柜上放着一只三五牌台钟,左侧放着一只床头柜,柜上放着一盏比较精致的美孚灯(当时学校里还没有电),靠端部侧面的墙角放着一张写字台,台上放着他的文房四宝。在四周露出的雪白的墙壁上,恰到好处地用图钉钉着他的两幅人头素描画像。房间虽小,但显得很整洁而温馨。
因为房间小,所以他习字或为他人提字时,常常选择在大礼堂里进行。使我有机会观摩到他的书法。我几乎已经摸正了他习字的规律常常来看他习字。
有一天,我与另外一个也对书法有兴趣的同学一起去大礼堂观看杨老师的练习书法。照理一般喜好音乐、美术的都比较思想开放,穿着都比较洋气一点,可是他习字时总是一改平时的穿着,穿着一身哔叽(一种毛料)长衫,似乎书法是一种古老的传承,只有穿了长衫才配得。他已经在大礼堂的长条桌上旁边忙着。我们去时,他已经把宣纸及文房四宝都已经拿来放在长条桌上。他看见我们去高兴地向我们点头示意,我们很尊敬的向他问好。
他走到长条桌前,将一卷宣纸摊开,一头用光洁的红木压条压着,另一头的宣纸沿着桌边荡下,他又用另一块红木压条自上而下在宣纸的表面轻轻拖过,宣纸一下子变得特别的平整,红木压条就停放在靠近桌边的地方,压在宣纸上。他又从方桌的笔架上,取下一支大号的毛笔,在磨好墨的巨大砚台的中央蘸了几下,让它饱含墨汁,又在砚台的边缘,旋转地理了几下笔尖,左手扶着宣纸,右手便在宣纸上龙飞凤舞地挥舞起来,顿时,宣纸上出现了非常流畅的“横眉冷对”的四个行体毛笔字,真的使人羡慕、赞叹不已。同时我们猜测,这是鲁迅先生的诗句,然后,他将红木压条拿开,轻轻地将宣纸沿着长条桌面往上移动,移动至宣纸全部平摊在桌子上,再在宣纸的端头用红木压条压住,又用第二块在没有字的部位往下拖动,直拖动到宣纸的下端停下并压着宣纸,使宣纸很平整。接着继续挥舞起毫笔把整幅“横眉冷对千夫指”的诗句写完。他那挥毫时的潇洒自如,充满激情的神态更使人难以忘怀。我们又看着他写完了这句诗句的对应的诗句:“俯首甘为孺子牛”。
据说他的行体毛笔字在整个新开河镇是有名的,镇上几乎所有的店牌都是他提写的。我在后来书写的过程中,不知不觉的模仿他起来。一段时间后,我竟然被老师和同学公认为学校字写的比较好的之一。并要我负责学校唯一的一块黑板报的出版抄写工作。虽然我当时还是比较贪玩,但我由于比较喜好书法,正好可以让我练习粉笔字,虽然粉笔字与真正的书法有所不同,但在原理上是完全一致的,因此我欣然接受了下来。我想不到的是,没有多久那位共青团女团支部书记来告诉我,我已经成为了一个共青团团员了。此前,共青团在我的脑海里是空白的,也根本没有要加入的念头。我还以为是她搞错了,我对着她一脸的疑惑,她又郑重其事的说了一遍:“你的黑板报工作搞的很好,我们看到了你的进步!”我在自问:“我进步了吗?原来入团就那么的容易?“。
在我们读初中二年级的时候,有一天下午放学后,我和王均正等几个同学一起去镇上逛街。突然从街道的东端迎面走来一批人马,举着旗帜有人骑着一匹马吹着铜管乐缓缓走来。街道上的人都纷纷走了出来,惊奇地望着他们走来,小孩们高兴的像过节日似的在人群中穿来穿去。凭着我的经验对他们说:“可能是哪家的杂技团来了。”说着我仔细地看着渐渐走近的旗帜,隐约看出南通市的字样,我的直觉使我想起了“南通市双胜杂技团”来,一下子激动振奋起来,再仔细一看,果然是我读小学时结交的小朋友萧龄童他们的杂技团。我不无骄傲地对他们说:“这是我朋友的杂技团!”,他们一下子持怀疑的目光看着我,只有王均正相信、跟着我,当我们看清骑在马上的正是萧齢童时,我们就高喊着他的名字并向他直奔过去。他听到喊声后,在人群中寻找着,当我们四目相对时,同时他也看到了王均正,他高兴地喊着我们的名字,并且从马背上纵身跳下向我们走来,我们走了过去三人相互拍着肩膀热烈的拥抱着。此时,我的其他同学也都走了过来,分别给他们作了介绍,后来彼此都成了好朋友。我们又看了他们所有的节目,在分别的前夕,我和王均正一起在镇上的一家饭店里招待了他和另外一个新朋友唐小飞,又在镇上的一家照相馆一起拍照留念。
我每到一个学校总会结交到一些要好同学,我读初中时也一样,但最要好的同学莫过于王均正了。一则,他是我小学时最要好的同学;二则他的妈妈是我的第一个贵人。在我的人生里如果没有王妈妈这个贵人,也就不会有我的今天。所以,我俩无论如何都将成为莫逆之交。可是在我们读初三时,我们之间虽然没有发生过大吵大闹,但我们之间已经有了很深的鸿沟,彼此之间已如同陌路人一般。
事情的发生是从我们的兴趣、爱好开始的,但兴趣、爱好的不同也不至于引发我们之间的矛盾。我们上了初中以后都各有自己的爱好,我开始喜欢体育、书法和美术;他开始喜欢乐器和组装当时刚时兴的矿石收音机。学生有这些课余爱好原本是件好事,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他的这些爱好要比我更具智力开发。甚至我觉得他非常聪明,一个刚刚小学程度的学生能够自己装配、制造、调试出一台矿石收音机来本身就是奇迹。而且他当时组装的矿石机比较成功,可以收听到多个电台的广播,偶然还可以收听到美国之音的广播。只是在收听的时候需要不断的调试。但他当时比较喜欢音乐,因此偏重于收听电台里的音乐。而且到了有些痴迷的地步,严重的影响了他的学习。一次代数考试竟然出现了零分的成绩,震惊了所有的人。也震惊了王妈妈,她亲自从老家赶来了解儿子的学习情况,王妈妈找我进行了一次长谈,中心意思是我和王均正从小就是好朋友,论年龄我比他大一岁称得上哥哥,又我的学习成绩一直比较好,要求我多多的帮帮他。王妈妈一直是我最尊敬的长辈,又是我的贵人,怎么的我都应该帮助他,我即向她表示,我会帮助他的,并请她放心。她又对着儿子好好的劝说了一番,儿子在母亲面前显得十分的愧疚,并表示以后会悔改的。王妈妈怀着不安与期望的双重心情与我们告别。我们为她一直送行到镇上,让她乘上了独轮车才与她挥手告别。
从那以后,他确实有了进步,学习成绩也提高了,我从心底里为他高兴。可是我们读初三时,他突然又喜欢上了二胡,并显示了他拉二胡的天赋,不久竟然拉很像模像样的了。当时学校里一度很时兴唱越剧,许多人都能或多或少的能哼上几句。相比之下,我们班级里有一位女同学唱的特别的好,有人建议让王均正用二胡来为她伴奏,这样会使她唱的更加出色。大家几乎都赞成了这个建议,建议又正好中了王均正的下怀,那位女同学倒不像一般的农村女孩落落大方的接受了。确实二胡伴奏以后她的演唱显得更加精彩,获得了大家的称赞。这原本又是一件好事,可以丰富我们寄宿生的课余生活。但我的要好同学王均正可能在儿女情长方面比我们成熟的早些,竟然暗暗的爱慕起她来了,并且越发不能自拔,即使在上课时也常看着她发呆,甚至胡思乱想起来。又一次严重影响了他的学习,学习成绩骤然下降。引起了我的惊觉,想起了王妈妈临走时的嘱咐,我想到我们已临近初中毕业了,理应更加努力学习,毕业后能考上高中,最好能考上重点高中,将来有个好的前程。我何尝不希望我的要好同学王均正和我一样?于是我找他谈了一次话,我语重心长的劝道:“我们还小,现在不是考虑这些事的时候,我们的使命是学习,王妈妈希望我们初中毕业以后,能考上高中继续读书,将来再上大学,到时这些事就自然而然的会解决的。你很聪明,只要放弃这些不切实际的一切,还来得及。“
可是他已经深陷其中,并曲解了我对他的规劝。并扬言说我在妒忌他,这是对我自尊心的一次严重的打击,从此我们两人几乎到了恩断义绝的地步。不过,我们都长大成人以后,他在我们老家的县城里开设了一家无线电、电视机、钟表修理商店,生意兴隆。我在大连造船厂工作的时候,我们已经和好如初。我每次回老家总会去看望他,一起回忆起当年的年少无知时,总是感慨万千,仿佛我们又回到了那天真烂漫的孩童时代。
在我们学校里,在我们启东同学当中,大部分同学都将选择回老家启东,因为他们觉得有了初中的学历,完全可以在老家谋到一个小学教师或农村供销社的差使,至少可以免去从事繁重的农田体力劳动。看来大部分同学都是怀着这样的目标而来,只有少数像我这样的同学认为读书是我们的使命。但在我们的脑子里也并没有什么远大的理想与目标,似乎一切都是命运的安排。可见我当时还处在一个很天真烂漫的少年时代。
临近初中毕业的时候,突然时尚起同学间用日记本互写留念来,在我的脑海里却完全没有这个观念,直到有人要我为他在他的日记本上写留念时,我才傻乎乎知道有这么回事。而且几乎大部分同学都这么做了。但我还是没有马上去街上的文具商店买日记本,因为我觉得毕业不是什么生死离别,以后还会有见面的机会,我相信至少我的几个要好同学以后还会在同一学校读书。同时我还发现班级里的男女生的界限还是很深,至少我没有看到男女生之间公开互写留念的。然而没几天在我的身上发生了。
有一天,同学间互写留念的高峰已过,大家都似乎已经偃旗息鼓了的时候。在一个课间,坐在我前座的一位女同学突然转过身来,把一本日记本悄悄地放在我的桌上,然后又忙转过身去装着在忙什么。这是告诉我,要我为她写个留念。在我感到瞬间意外后,觉得该女同学平时十分的文静,且她的学习成绩在班级里几乎名列前茅,坦然的讲她给我留有较好的印象,觉得有点难却,于是没有多想便提笔在她日记本上写下了当时比较时髦的祝愿:“祝你在新的学校里,沿着又红又专的道路奋勇前进!”我好像完成了一项重大使命似的,在旁人不注意的时候,将日记本还给了她。
我们班级里有好几个同学都不出所料的考取了当时的江苏省重点中学—崇明中学,包括我为她写留念的那位女同学。我和两个同学被安排在高一乙班,其他的同学都分散安排在其他的五个班级里。从此我们随着年龄和学业的成长,转眼间我们又从我们的少年时代步入了青年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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