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总结“文革小报”学习经验的一部分:
………再说第二件。
文革的一件要务是“打倒刘少奇”。“正式”决定“打倒刘少奇”的过程发生在1968年的“八届十二中全会”上。当时“全体中央委员”,除去陈少敏女士一人,一致举手同意开除“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党籍”。这个全体,包括如下23人:
陈云、蔡畅、徐向前、邓颖超、刘伯承、李先念、聂荣臻、张鼎丞、
肖劲光、粟裕、王首道 、叶剑英、王震、胡耀邦、王恩茂、杨得志、
韦国清、许世友、陈锡联、韩先楚、刘建勋、刘子厚、吴德。
而在12年之后,1980年的“十一届五中全会”上,“全体中央委员”一致举手同意“给刘少奇平反”。这个全体,包括如上的23人:
陈云、蔡畅、徐向前、邓颖超、刘伯承、李先念、聂荣臻、张鼎丞、
肖劲光、粟裕、王首道 、叶剑英、王震、胡耀邦、王恩茂、杨得志、
韦国清、许世友、陈锡联、韩先楚、刘建勋、刘子厚、吴德。
举一次手,然后再举一次手。这个举手后又“锯手”的过程,除了胡耀邦作为参与人曾说过“难为情”的话之外,没有其他人做过任何公开表态。
换句话说,作为申纪兰式的“我赞成”类的“投票机器人”,是咱党“中央委员会”级别人物的原设计。咱党的“投票”,申纪兰模式是过去时,现在进行时,应该也是将来时。
这是弄“小报”过程中遭遇的“百年党史”里的两件“小事”。
后注:关于家人写其前辈的“回忆录”,一般是“表面光”,隐去许多细节不提。尤其是对“文革过来人”的家庭“回忆录”,最多能到“也做过一些违心之事”这个层次。其实作就是作了,“违心”与否,又没有脑波记录仪能证伪,说了与没说一样。
后注2:上面那23位,有没有“好人”?一定有。有没有“坏人”?Are you kidding me, *_*? 但是,23位都这样投了两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