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反”运动与“抗美援朝”(27)
上海“五反”的收尾工作
上海“五反”的收尾工作在运动重启后的第三期就已开始,到七月底基本结束。收尾工作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对全市参加运动的十五万三千多户工商业户评定等级,即所谓守法户、基本守法户、半守法半违法户、严重违法户和完全违法户。说实在的,这项工作只是“做戏”,是骗骗老百姓的。二是对运动中查出的所谓“违法所得”进行核定和订定退补办法。这才是中共发动这场运动真正要达到的目的。
评定工作也是分批的。首批评定等级的是作为上海资本家代表的三百八十九人(即三百零三人加上被下放到区里接受群众斗争的八十六人)中的部分人。四月三十日,中共上海市委将他们拟定的方案向中央报告:
其中划为守法户的有四十八人,占三百八十九人的百分之十四点九。划这些人为守法户的理由分以下几类:一,解放前和解放后都对中共表现积极,屡有贡献的,如盛丕华、胡厥文等。二,经营对国计民生有利的工业,且其工厂大,工人多,设备好,纳税多的,如刘鸿生及其三个儿子,荣毅仁、吴蕴初、郭棣活等。三,在技术上有一定成就,今后对国家建设有用的专家,如胡汝鼎(电机专家)、魏如(机械)、颜耀秋(机械)、杨顺生(造船)、黄素封(药学)、余贺(细菌)等。四,在“五反”中表现积极,检举有功的,如经叔平、罗伯照等。五,在其他地区有较高政治地位者,如姚惠泉(苏南区政治协商委员会副主席)。六,公私合营企业负责人,或中小工商户而问题不大者。但他们一般还有一个身份,即或是市政协委员,或是市工商联执监委员,又或是同业公会主委等,均非普通的中小工商户。
划为基本守法户的有一百零六人,占三百八十九人的百分之二十七点二。其中有市政治协商委员会委员四人,工商联执监委委员三十四人,区政治协商会副主席七人,同业公会主任委员五十四人,民主党派市级负责人四人。
划为半守法半违法户的有九十五人,占百分之二十四。其中有工商联执监委委员三十五人,区政治协商会副主席五人,同业公会主委五十二人,民主党派市级负责人一人。
划为严重违法户的有二人。此两人均因作风恶劣,人缘不好,故予以打击。
报告说,在初步定案的二百六十一人中目前尚无完全违法户,但下放到区里斗争的八十六人,估计大半属于严重违法或完全违法户。
根据这个报告中将荣毅仁划在完全守法户这一点看,这个报告不是第一次报告,而应是在得到中央批复后修改了的报告。因为上海市委原先打算是将荣毅仁划在基本守法这档次的,意见上报中央后,是毛泽东大笔一挥将荣毅仁升等为完全守法户的。此其一。其二:从报告中所列完全守法户和基本守法户的名单看,再次证明了中共划分不同等级的工商户,考虑的出发点主要是其政治态度和经济条件能否为中共所利用,而不是所谓“违法” 程度的轻重。“守法”乎,“违法”乎,全都在中共的嘴里。这是我想起九十年代大陆的一个民谣:“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若以此来对照“五反”的划类,也是十分贴切、传神。其实,中共所有历次的政治运动,又何尝不是这种做法!
最后,运动全部定案时,在全市参加“五反”的十五万三千零三十户工商户(占全市私营工商户总数百分之九十一点二四)中,被评为守法的有五万九千七百十一户,占总户数的百分之三十九;基本守法户六万九千七百三十户,占总户数百分之四十五点六,半守法半违法户一万八千三百六十二户,占百分之十一点九八,严重违法户四千五百十四户,占百分之二点九五,完全违法户七百十五户,占百分之零点四七。
这个比例,守法和基本守法的工商户达到总数的百分之八十四点六。比起三月五日毛泽东以北京市为据定的比例,守法、基本守法两类合计百分之七十,上海的比例显然要比北京高,尤其守法工商户的比例提高了近四倍。出现这种情况是不是因为上海的工商业者比北京的更守法一些呢?当然不是。据我看到的资料,其他地方最后定案时守法户和基本守法户的比例也都要比北京高。如长沙市一万七千五百零六户工商户最后定案,划为完全守法户的占百分之十五,基本守法户百分之六十六点八,两者合计百分之八十一点八。又如四川綦江县,城关、东溪两个镇共有一千九百三十一户工商户,最后划为守法户和基本守法户的共一千六百十三户,也占到总户数的百分之七十八点四。所以运动最后定案时,全国各地划为守法和基本守法户的比例都要比毛泽东在三月时定的比例要高。即使与四月三十日上海市委向中央的报告相比也有不同,最后定案时守法和基本守法户的比例又提高了很多。这里边的原因,我想主要是划类的时间早晚不同。划类划得早的,那时候中共还正在想方设法从资本家头上榨钱,守法户就不能划得太多。但是到最后定案时,那时侯中共要搞的钱,基本已搞到手了,划什么类就不重要了,就是给你个守法户、基本守法户当当,又有何妨呢?比如荣毅仁,中共从他头上弄到了一千二百九十亿元(运动开始时中共逼他承认违法所得曾达到二千四百亿元),然后“御封”你个“完全守法户”,传出去中共反得了个 “宽宏大量”的美名,真正是名利双收,又何乐而不为呢!所以说穿了,这“五反”对工商业户分类,不过是愚弄、分化老百姓的一种统治伎俩。
除了给工商业户划分等级,另一件更重要的事情是怎样处理工商业者承认的违法所得。这是中共发动“五反”真正目的之所在。在这个问题上中共内部曾有过反复的不同意见的讨论,其中也反映出了中央与地方当政者之间的某种矛盾。
如前所述,中央派薄一波到上海主持“五反”,是将上海当成一座金矿来挖的。究竟中央计划要在上海反出多少“违法所得”?从现在见到的各种资料看,开始时薄一波的设想是至少要在上海搞出三万亿以上的“违法所得”。但是随着运动的进展,工商业者的“违法所得”直线上升,薄一波的胃口也越来越大。当第二阶段运动还在进行时,薄一波就打算要从三百零三个大资本家头上搞到至少一万亿。到第三阶段运动的中期,四月二十日薄一波在给中共中央的电报中就乐观地估计:“一二两个战役重点户二千一百七十四户须退补三万四千亿元,中小户六万户须退补六千亿元,两项合计四万亿元。五反结束整个工商户须退补金额将达十万亿元(不包括罚没)。”据上海副市长潘汉年在第三阶段运动结束时的一个报告,上海工商业者“坦白”的违法所得就已达六万五千一百三十三亿元。而到运动接近尾声时,“反”出的金额果然达到十万亿以上。
但也是在这个时候,薄一波已发现运动中“反”出来的违法金额可能太高了。如果要工商业者全部退补这些“违法”所得,许多资本家即使将他们的工厂、商店、银行存款、珠宝首饰,甚至住的房子,即全部财产都交给国家也不够。当时家用化工同业公会对全行业做了一个统计,得出如下结论:“全业共有二百四十四家,资产总值最多约七百五十亿。据公会了解,仅业内重点户的违法总额已达六百亿左右,占资产额的百分之八十上下。以个别同业来看亦是如此。拥有资产三百五十亿左右的中国化学工业社一半以上的资产要完了。丽来行违法数字超过资产。固齿灵牙膏厂违法数字且超过资产二三倍之多。”(上海档案馆藏档,B182/1/573/273。)因此,薄一波在四月十三日向中央的报告中表达了他的意见。他说“许多违法资本家,其盗窃国家资材已接近或超过其工厂企业资产总值,许多同志希望把这些工厂企业全部拿过来。”但是,“这样做对我极为不利。一管不了;二容易造成恐慌,政治上不利。因此决定采取如下办法:除对大投机商人和完全有害无益的投机分子的工厂企业予以清理整垮外(数目不大),只准备在理由十分充足,社会十分同情的情况下,接受极少数的有垄断性的或在生产上占极重要地位的工厂企业(这数目也不很大),其余一律采取由资本家退财补税,现款偿还。在资本家无力偿还现款,要求出让时,再接受其要求,实行公私合营(但公私合营太多政治上亦不利),或只收买其股份,而不宣布公私合营。在资本家不愿出让而又无力偿付现款时,还可让资本家写下欠约,分期偿还,国家派人监管。此外还有一个罚款问题,对严重违法或完全违法户,根据中央法令除退补外,尚应处罚。我们认为处罚的户数不宜太多,只要其能彻底坦白,立功赎罪,一般可以退补不罚,罚了拿不出,徒负虚名,对我不利。”(《薄一波关于上海市五反第三战役部署的报告》一九五二年四月十三日,四川省档案馆藏档,建康/1/2481/47-48。)
薄一波这个报告,有三点意见值得注意:第一,他不太赞成国家乘机接收私营工商业者的企业,理由是怕管理不好和担心引起恐慌造成政治上不利,而不是认为不应该接收。第二,违法所得要以现金退补为主,实在不行的才可以分期付款。第三,除了退补,罚款可以从宽。而所以高抬贵手“从宽”处罚,也不是认为不该罚,而是罚了也拿不出钱,“徒负虚名,对我不利”。这三点其实反映了两个原则:第一,对现在的民族资产阶级地位及其在社会上的作用,不宜做太大改变。其实这也是毛泽东所以不立即像剥夺地主阶级一样剥夺民族资产阶级,而不得不先搞一个“三反”,再以“五反”为名敲诈资产阶级的原因。二,要多收现金。这才是发动“五反”的目的。因为国家急需这笔钱去充当“抗美援朝”战争的经费。当时朝鲜战场战况虽已缓和下来,若“五反”得来的钱用不完,接将开始的第一个经济建设“五年计划”也需要。
四月二十日,薄一波在向中央的报告中进一步说了他对“退补”问题的想法:
(退补十万亿)“这也许可能算的过火些,但打个七折仍是七万亿元。上海私人资本总值包括动产与不动产在内,约为五十万亿……,一九五一年的盈利是八万亿元,除去所得税及抗美援朝捐献,则是五万亿元。很明显这样大的数目,资本家是一下拿不出来的。”因而他主张:“根据上海资本家的实际偿还能力以及在政治上、经济上都做到有利,大体按照二二六的比例解决是适当的。即现款偿付百分之二十左右,退而不出转为公股实行公私合营或公股私营百分之二十左右,其余百分之六十左右则记账分期偿还。估计这样做即可得到实际利益,又对维持生产有利,政治上稳定,社会同情,资本家无话可说。”(《薄一波关于上海五反运动中几个政策问题的报告》,一九五二年四月二十日。四川省档案馆藏档,建康/1/2481/59-60。)
从这个报告看,那个时候薄一波的想法,他要上海工商业者退补的数字仍高达七万亿。他事先对上海工商业者所有资产总值做过调查,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在内,估计约在五十万亿左右。“五反”搞了他们十万亿,只占了他们总资产的五分之一。现在十万亿再打七折,这个数字应该是上海资产阶级能够承受的。但事实上这个想法仍是高估了上海资产阶级的财力。尤其薄一波将上海资产阶级在一九五一年对政府加工订货和收购产品中赚取的利润有八万亿元,则明显是高估了。这是后来华东局和上海市委有不同意见的原因。但他在报告中提出的“二二六”方案,即将“退补”金额分成现金退补、转为公股和分期付款三种方法处理,则对如何处理“五反”反出的“违法所得”提出了一个大致的框架。后来中共处理这笔“违法所得”基本上也是按照这个办法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