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宪草公布以后,国民党很多人反对就是因为宪法没有遵守三民主义
在政协讨论宪草的时候,国民党作出大量让步,政协决议完全推翻五五宪草和孙文五权宪法架构。由于五权宪法明列中国国民党党纲,为国民党奋斗目标,因此政协决议的宪草方案引起国民党中信守总理遗教的部分党员的强烈反对,随后召开的国民党六届二中全会。会上,张强与苗培成提出议案,指责政协决议宪草原则”多不脱欧美宪法之窠臼“,”有违总理三民主义五权宪法之遗教精神“,提议不通过政协宪草修改原则。国民党六届二中全会除了肯定政协决议,商议具体如何实施政协决议的问题外,还通过宪草修改原则:1)宪法须以国父建国大纲为依据。2)国民大会为有形组织,集中开会行使四权。3)立法院对行政院不应有同意权和不信任权,反之行政院不得提前解散立法院。4)监察院不得有同意权。5)省自治无须省宪。[68]
而北洋时期的政府结构遵循了三权分立的原则,最靠近西方制度的宪法是1924年直系主持下修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