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喝酒的王洪文
1973年后,造反派出身的上海工人王洪文逐步进入国家核心领导层,先后当选为中央副主席和军委常委。他年纪轻,学历低,在工作中没有什么特殊的贡献,工资标准定的不高。按照1956年开始实施的工资等级制度,他执行的是在上海工作时候的工资标准,每月68元,再加上上海市给他提供的补贴每月15元,加起来一共是83元,相当于19级。
王洪文的爱好不多,最主要的就是喝酒。除了养家,他的收入所剩无几。每当酒瘾发作,王洪文就去人民大会堂买些没喝完的散装招待用酒。赶上家里开销大的月份,他连招待酒都没钱买,索性就买些市面上常见的散装茅台解馋。
这样的酒,2元钱一瓶,包装和品质说不上精致,用于满足他这样的酒鬼还是绰绰有余的。只是堂堂副国级领导只能买得起散装酒,当年时常会招致别人的嘲笑。常年饮酒给他的健康埋下了严重隐患,1992年,57岁的王洪文在服刑期间因为严重肝病病故。
不计较的陈永贵
1975年,晋中地委书记陈永贵在第四届全国人大会议上当选为国务院副总理。他是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多年在大寨务农,进入中央工作之后,也不改农民本色。虽然当上了副总理,陈永贵的工资没有太大的变化,依然还是在大寨时候的每月45元。
和以前不一样的是,中央为了照顾他的生活,每个月给他提供36元的生活补助。两项加起来一共是81元,算起来比王洪文还要低一点。陈永贵每个月都要把工资的一大部分寄回老家,维持妻儿的生活,留给自己的钱并不多。好在他没有什么不良嗜好,物质需求也比较低,剩余的工资保障日常开销没有什么问题。
陈永贵担任副总理期间,周总理和毛主席先后去世,他为维护政局稳定,辅助其他领导同志的工作,发挥了一定的作用。1980年,陈永贵主动向全国人大提出辞职。此后,陈永贵远离政治舞台,重操旧业,在北京郊区的农场工作,直到1986年去世。
不喝茶的吴桂贤
1975年,37岁的陕西省委副书记吴桂贤和陈永贵等人一同当选为新的国务院副总理。她原是西北国棉厂的纺织女工,自幼家境贫寒。吴桂贤能够进入陕西省委和中央工作,主要得益于青年干部补充领导职务的需要。
出任副总理前,吴桂贤并无在中央工作的经验,她甚至不知道需要自费承担在国务院开会期间的茶叶钱。不过,她在补交了第一个月的费用之后,再没有喝过国务院的茶,而是自带水杯,只喝白开水。
吴桂贤当副总理之后的工资,依然由国棉厂负责支付,标准是每月67元2角。和陈永贵的情况差不多,吴桂贤的大部分工资也都用于补贴老家的生活了。1977年,吴桂贤请辞副总理。八十年代改革开放以后,吴桂贤辞职下海,在深圳创办公司,成为商界女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