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台湾人同事,他们分家时,只分给儿子,没有女儿的份儿。
来源:
HPI
于
2008-06-28 05:49:26
[
博客
] [
旧帖
] [
给我悄悄话
] 本文已被阅读:次
但是,女儿还必须在分家协议上签字,表示同意。这就是古传的规矩,虽然不太公平,但是也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