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片忆(二)

二,渔娘

    

我的家乡地处太湖水系下游,是名副其实的江南鱼米之乡。小镇周围河网密布,还有许多大大小小的湖荡,因此水产十分丰富。鱼虾蟹历来是寻常人家的家常菜。在记忆中,我小时侯的镇上有许多卖鱼的地方,有的是专门的水产店,更多的是街边的鱼摊。鱼摊有几个比较固定的点,倒也不乱摆,多数是一个二个小竹篮或小水盆,里边放几条鱼,一堆虾,都是极新鲜的,鱼腮还在动,虾还在跳。旁边蹲一个渔民,见人走过就轻轻地问一声“鱼要哇?”等鱼卖光了,就起身收摊走人。也有的摇着小渔船沿着贯穿小镇的市河,一边慢摇,一边高声叫喊:“鱼要哇?卖鱼唻!”有的不叫喊,而是用脚踏一块木板敲击船板,发出“咣、咣、咣”的声音。这是渔船卖鱼的记号。这种船上的鱼,除了不值钱的小猫鱼,都养在船头活水舱里,因此更鲜活。许多大婶、大嫂在家听见喊声或“咣、咣”声,就会走到河边问:“有什么鱼?你把船摇过来一点让我看看。”看中了什么鱼或虾,接着就是与卖鱼的讲价钱。经过一轮讨价还价最后成交,大婶、大嫂满意地拎着鱼、虾回家。那时候,渔民卖鱼绝对也是小镇的一道风景线。

      这道风景线大约到了一九五六年以后就不见了。那时候政府对工商业、小手工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渔民也被组织起来成立了渔业合作社,所有渔获都要交合作社统一售卖,不准渔民私卖。不过那时候镇上居民要吃鱼还不难。因为镇上的水产店还不缺少鱼供应。可是到了一九五八年我们县划归上海市以后,市场上鱼、虾、蟹就慢慢少见了。据说市区有许多宾馆、大饭店要我们县供应水产,还定有任务。市有关机构还专门派人坐镇几个收鱼的地点,规定渔民都要集中到这些地点上交每天的渔获,然后由专车、专船送往上海市区。从这时起,我们这些鱼米之乡的居民才发觉竟然吃鱼也难了。尤其是一些比较名贵的水产,如蟹季的螃蟹,中等以上大的河虾,大条的青鱼、草鱼——这些都是做上海熏鱼的材料,还有鳜鱼、鲈鱼、甲鱼、黄鳝、鳗鲡,连面也少见。但是,也从这个时候起,常常有一些渔民,多数是渔娘(当地人叫她们“網船娘子”),会带一条、两条鱼偷偷来镇上卖。据她们说是水产收购站的收购价实在太低,不够生活,只好偷卖几条鱼换钱去买油盐酱醋。当然,若给收购站或市场管理的人发现那是要受罚的。所以这种交易一般很隐密,最好是熟客,双方有默契,一、两分钟完成交易就迅速走人。

      我亲眼见到我母亲向一个渔娘买鱼,大约是在文革前一两年。那时我刚参加工作不久,工作单位在县城,而具体工作地点在离县城二十多公里的徐泾蟠龙。因为交通不太方便,常常一个月才回家一次。那是个冬天。那天我正回家休假在家。我母亲平时不做家务就习惯搬个凳子坐在门口看街上的行人打发时间。我因休息在家无事做,于是也站在门内稍里边一点的地方陪母亲看街景。这时有一个女人在街上从西走来,经过我家时向我母亲望了一眼。想必母亲也给了她一个眼色,她就如一阵风一样“忽”地一下就闪进门来,倒是把我吓了一跳。母亲迅速站起身来,与那个女人走到屋子里边一点。那个女人就迅速解开大襟棉衣腋下的襻钮,从胸前掏出一条半尺多长的鳜鱼来。我十分惊奇,这么一条鱼放在衣服里面,难道她不怕腥也不怕脏么?可母亲好像见惯了,接过鱼来看了一下,低声问了价钱,又低声还了一个价钱,那个女人默默点了一下头,母亲就去厨房先把鱼放下了再去拿钱。趁这个机会我打量了一下这个渔娘。其实她年纪还不大,应该只有三十多岁,但常年风吹日晒就显得有些见老,粗看已有四十多岁。她面色黧黑,唯有牙齿和眼白是白色的,蓬乱的头发在脑后松松地编了一根辫子,身上的棉衣棉裤都已很破旧,也很肮脏,浑身一股鱼腥味。那种大襟的棉袄,现在城镇人只有如我母亲般有年纪的妇人还在穿。她大约觉察我在看她,就显得有些局促,羞涩地朝我微微点了一头,一对常年被野风吹得习惯了眯着看人的眼睛,不安地泛了一下,露出一丝无奈的神色。母亲拿了钱来给她,她接过瞥了一眼,也没有数,就撩起棉衣下摆把钱塞到里襟的口袋中,再用手抚平了下摆,又轻轻按了一下口袋的地方,证实这钱确实放在口袋里,就如释重负地轻轻吁了一口气。母亲轻声对她说下次有鱼再拿来。她点了一下头,然后走到门口左右张望了一下,就又如一阵风一样迅速从门口消失了。

      那天母亲很高兴,因为正巧买到了一条鳜鱼给在外地工作休假回家的儿子吃。晚饭时,我品味着这久违了的红烧鳜鱼的美味,心里却快乐不起来,脑海里满是渔娘的身影以及她那无奈的眼神,空气中也似乎仍然弥漫着一股浓浓的鱼腥味。鱼是渔民捕的,他们卖自己捕的鱼本来是光明正大的事,现在却弄得像做贼一样。居民花钱买鱼本来也是光明正大的事,现在也像收买贼赃似的见不得人。这中间究竟是谁错了?错在什么地方?合作化,按大道理讲,这是社会进步的必然措施;但这样的“进步”是不是出于被“合作”者的意愿?而这样的合作又究竟对谁有利呢?

2020年6月20日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