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便说一句,我是赞成没收地主土地建立公社的,以前的地主应该作为农业专家管理公社,但应该限制他们的工资以降低贫富差异

来源: 2024-02-13 09:26:19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