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主也是农民,是农村中懂农业生产、懂经营管理的农民,是农村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没收其土地后就不是地主了,枪毙他们毫无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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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便说一句,我是赞成没收地主土地建立公社的,以前的地主应该作为农业专家管理公社,但应该限制他们的工资以降低贫富差异
-竞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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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3/2024 postreply
09:2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