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钱有闲人士用枪狩猎射杀玩耍,并非仅只是猎人为生存而为。爱猫爱狗胜过爱无家可归睡马路的人类啊,但路有死猫死狗却又是熟视无睹的,也是怪像之一。
“人民已是衣食無憂的時候,一定會遵守國家法規”,真是如此的话,哪来那么多凶杀、枪杀案的,又何须那么多警察巡视监督啊。
还有就是路见动物穿马路,减速或停车,也并非完全就是爱护动物而是怕车被搞脏或撞坏。我当年刚到米帝初生牛犊不怕虎啊,夜晚高速公路飞车,黑夜之中一头鹿眼见车灯大亮,欣喜异常地朝着我的车头迎面扑来,稀里哗啦的车灯飞溅车盖扭曲,那瞬间的碰撞冲击,就是双方的速度之和另加双方的重量了。幸运的是高速之下为时已晚的规避动作,没造成什么事故。。。。。。
欧老先生见到的现象,尽管有关方面也许有所规定不准猎杀,但究其根本原因则是老外公众场合要面子、矫情,二就是不懂如何吃这玩意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