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自然会分化,部分人按自然规律会先富起来。
社会一分化,那跟他的阶级斗争、然后共产、均贫富说法就不能一致了。没办法只好过几年就再斗一下---运动了、运动了,社会再回到穷过渡。如果依靠法制管理生产和分配流通,那社会发展,贫富差别和一定分化就有其自然规律。如果要均贫富,那就要违背、抵抗自然和社会规律进行手动调节、人为分配,也就是搞阶级斗争。
所以他临死前“国民经济到了崩溃的边缘”也是有原因的,即跳不出“用阶级斗争理论给自己挖出来的坑”。
文革后为啥强调要“按客观规律办事”,并强调“如果不按客观规律办,就会受惩罚”,就是当时大家(包括邓小平和陈云等)认识到,毛不是老大(陈云说毛是人,不是神),不是他说了啥就算的,上帝老天爷的自然律法,经济规律,和社会法律才是老大,毛只是老二。所谓“就会受惩罚”就是指的如果老二不听老大的自然律法(Natural Law),恣意妄为,就会被老大(老天爷)惩罚,社会就会濒于崩溃。
问题还是在于,靠搞阶级斗争上台,(说的不好听点)就类似暴力赂选,关键是你选上后如何运行管理社会?你搞的社会是要持续人为地、暴力地调节,还是用法治的方式维持社会运行?如果实行法治,那社会的运行方式就又回去了,如果要避免法律社会产生的自然分化,那就要不断地破坏法律制度,所谓的“不要用法律做挡箭牌”,领导人想干啥就干啥,就又跟老天爷怼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