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色黄昏》(五)英古斯的风波 老鬼

来源: 风铃99 2023-06-24 04:55:20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113508 bytes)

我、小青马、英古斯3口孤独生活。  

早晨起床后,首先抓马,然后饮马,然后吊。之后熬茶做饭,饭后,再把马用绊给绊上,放到草原吃草。

茫茫草原很有气魄,就是太寂寞了,周围不要说人,就是苍鹰、老鼠也很少见。偶尔有几头流浪的老牛,漂泊到我的蒙古包附近,带来一点生命的影子。它们孤零零地站在井旁一动不动,等着水喝,眼角上的泪结成了一串细细冰珠。

家住10连的老高头时不时来我的蒙古包坐一会。他的女儿被雷夏称为“地老鼠”。  混熟了,他就问:“你有对象了吗?要不要我给你介绍一个?”

我说:“没有。这儿一天到晚哪见得着女的啊!”

“是啊,草原上女的少呀!咱这地方盲流多,男的多,光棍多,100个人里起码得有20个光棍。我看你们知青也是男的多,女的少。东西越少越金贵,你得长点心眼儿,别不好意思。这边儿女的十五六岁就说了婆家。不过我女儿是个例外,她19岁了还没找。上门找我求亲的老多老多,还有达勒嘎(干部)呢,可女儿都觉得不理想。她挺想找个知识青年的……”

我笑了笑,可不敢沾上那个“地老鼠”,否则,雷夏不定怎么嘲笑呢!

……

四周那么安静,时间那么空闲,没有任何压力,各种念头都可以自由自在地在脑中闪掠。真不光彩啊,所有这些念头中,最经常出现的是女的。一人独处,我不怎么想父母,他们都在受审查,也无暇管我。实话说,自小就感觉缺少家庭温暖,父母都没怎么把我当回事,让我特别看重与同学的友谊。所以雷夏在我眼中的分量比父母要重得多。所以我才那么在乎他对自己的态度。现在,与雷夏闹矛盾分手了,当然倍感孤独,渴望有个女友的念头挥之不去。

从小学4年级,就对一个女同学有了好感,但后来受挫,异性就成了一个谜,随着年龄的增长对异性的兴趣也越来越强烈。可是怕同学们说我流氓,好色,不敢跟女生多接触,平时对她们冷冷冰冰。电影里一有男女接吻拥抱的镜头,赶忙强迫自己闭上眼睛,担心这会诱发自己的流氓思想。我佩服武松的神力,更佩服他在女的面前岿然不动。 

偷偷想女人和革命战士的称号很不相称,我狠狠地压抑着。1965年学校搞自我革命运动时,还把这当作灵魂深处最见不得人的思想写成书面材料,交给老师。可后来,狗改不了吃屎,仍偷偷地想!我又想法把对女的念头,转移到男的身上,用战友代替女的,这就不丢人了。我曾和雷夏彼此发誓,同生共死,互相忠诚,不再跟别的女的好。真可以说,他帮助我战胜了很多诱惑和邪念。 

可是来牧区后,一来和雷夏分手,二来牧区生活寂寞,三来当地女的太少,光棍多如牛毛,想女人的念头老盘旋在脑海。一会儿那个缝得勒的牧主婆儿,一会儿罕达的老婆……见一个漂亮的就喜欢一个,晚上则做着和她们睡觉的美梦,时常用手干。女人的那玩意儿,把自己迷得昏昏沉沉。不过早上起来后又总是很后悔,感到自己肮脏下流极了。写血书风尘仆仆来到内蒙古边疆,难道就是缩在被窝里对人家起邪念? 走与工农相结合道路的革命青年不应该这么龌龊下流,我太没出息,动物性太强了。曾多次把这个问题写在日记里,自我批判,自我反省。 

两种思想经常打架:一种认为性欲可耻,见不得人;一种认为这是理所当然,不算肮脏。为了给自己的“流氓思想”找根据,还特地把鲁迅的一段关于肯定性欲的语录抄在日记本里,安慰自己不要老自惭形秽。

生物为保存生命起见,具有种种本能,最显著的是食欲。因有食欲才摄取食物,因有食物才发生温热,保存了生命。但生物的个体,总免不了老衰和死亡,为继续生命起见,又有一种本能,便是性欲。因性欲才有性交,因有性交才发生苗裔,继续了生命。所以食欲是保存自己,保存现在生命的事;性欲是保存后裔,保存永久生命的事。饮食并非罪恶,并非不净;性交也就并非罪恶,并非不净。——鲁迅《坟》: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

一个人孤独生活,能集中精力干自己想干的事,别的可以一概不管。比如能不洗脸、不刷牙、不洗脚,不叠被子,随地大小便……反正四周没一个人,自由自在,再脏再臭再难看也没人知道。 

我给自己规定的生活原则是:文明精神,野蛮体魄。文明精神就是多看书,当时整天读艾思奇的一本《辨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野蛮体魄就是锻炼身体,常常跟牧民摔跤。

青年牧民阿四愣是我最经常的对手。他胖乎乎的,一眼大,一眼小,老像刚睡醒的样子。我很顺利地赢了,但他不服,隔几天就找我来摔,每次摔他一溜滚儿也没脾气。牧民虽喜欢摔跤,可技术少,多靠力气。青年牧民瑙勒布闻讯也特地找上门,与我摔,他很聪明,会攒半导体,个子挺高,红光满面,身强力壮。我把他给摔倒后,他连连叹息,没想到北京知识青年这么厉害!

还有背后贴个白布条的叛国分子小桑杰也跟我较量过。他总干活,体力特好,胳膊劲很大,小眼睛眯成一条缝,不言不语,爱捉摸技术。但在我的拨脚面前,还是倒下。我的胳膊劲不如他,但腿劲力量发达,全身协调。用雷夏的话,我的铁拨脚神了,很少有人能防住。

马倌斯楞干巴瘦,很不服气,非要跟我摔。结果几秒钟一个,一口气给他摔了四五跤,输个落花流水。

真没想到我在学校苦苦练的摔跤技术,来内蒙古牧区后大显身手。最后本队最壮的大古勒格按捺不住,找上门跟我摔。这大古勒格是个典型蒙古汉子,45岁左右,身材高大魁梧,有一米八多的个儿,手指头粗的像胡萝卜,体重200斤以上。

头一跤,大古勒格抓住我,很轻易地把我扳倒,什么技术没有,就靠力气。第二跤,不跟他玩儿蒙古式了,没待他抓住,我冲上去,一个跪腿得和,左小腿套住其右小腿,屁股一压,这大汉咣当倒地,赢得干脆痛快。感谢物理定律,让我能把这么魁梧的壮汉像电线杆子般地攫倒。他又高又沉的身躯倒下自然比一般人摔倒要疼得多,马上就服气了。他愣了会儿神,慢慢爬起来,脸上露出苦笑,用手使劲地揉着自己膀子。

等于一比一摔平。周围围观的牧民们个个目瞪口呆。他们说:大古勒格当过全西乌旗的摔跤亚军呢。

哈哈,我把西乌旗亚军摔倒了,沾沾自喜。

老蒙吃奶吃肉,力气大,但常年骑马,腿部力量相对比较单薄。而且特别不灵活,肌肉僵死,协调性差,可能一辈子从没有做过体操。我后来跟其他牧民摔,很少输,发现他们大都有这缺陷。

英古斯一点不闲着,吃饱了就和我玩儿,一会儿扑咬我脚趾头,一会儿叼着我帽子乱甩,一会儿又张牙舞爪地跟我的手搏斗,喉咙里发出兽性的呼噜声。它跑得贼快,咬架特厉害,多大的狗也让它给咬得惨叫不已。

当它前腿直立,雄武地坐在后腿上时,很像杰克·伦敦《荒野的呼唤》中的那条狗。它很懂事,从不随地大小便,门如果打不开,就用爪子抓,低声呜咽。

它常常卧在我的脚旁,用它那湿润润的小舌头认真地添我的脏脚,直至添得干干净净为止。当我把脸贴在它毛绒绒的小脑瓜时,不由自主地涌出了一种父性般的感情。这是一条小生命,一个活泼泼的小肉蛋啊!平常我吃什么,它就吃什么,还到场部给它买江米条吃过。晚上睡觉时,它会很温柔地用娇嫩的舌头舔舔我耳朵,十分舒服。

但这狗也有毛病,牙齿有黑斑,毛发不亮,最要命的是见了谁都摇尾巴。它遇见狗特厉害,不管多大个儿的,都敢迎上去,与对方撕杀。但它若碰见人,不管认识不认识,都一副讨好状,使劲摇尾巴。这可能是流浪生活落下的毛病。  

我决心改一改它这毛病。牧区阶级斗争复杂,人可比狗危险。得把它训练得对人厉害一点。记得好像是梅里美的一篇短篇小说中写了一老太太给儿子报仇的故事。这老太太做一个假人,在他脖子上围了一圈香肠,训练狗咬。我也如法炮制。用一长一短木棍绑成十字状,再披上破衣服做成假人。上衣是件绿军棉袄(一袖子被烧焦),下衣是件旧蓝棉裤,头戴一蓝帽子。面部是白布,腰里系着皮带。我把一块骨头放到假人腰部,训练狗扑咬。

首先,用铁链把狗拴在蒙古包里,让它少见人。据说这样它才会对人凶猛。英古斯流浪惯了,终日拴在蒙古包里,给它憋得不住哀叫,惨叫。那也没用,继续关着它。而且还减少食量,饿着它,这样才能让它变凶。

饿一天后,我开始训练它扑咬假人。没想到这狗怎么也不咬,累得我满头大汗,又打又哄也无济于事。它对假人没有攻击欲,对那块放在假人腰部的骨头也毫无兴趣,连贡哥勒黄狗的十分之一凶劲都没有。

我见它不听话,气得蹬了它一脚,也没用。继续用铁链子把它拴在蒙古包里饿,饿得它一个劲哭叫,声音凄惨。饿了一天后再让它咬假人身上的骨头,它依旧不咬,我喝斥它,踢它,那绿色的眼珠闪出凶光,从喉咙深处冒出了发怒的呼噜呼噜声。

我没有招儿了,就饿它。它整天睡觉,有时拉着铁链团团转,不住哀叫,声音也越来越大。因为牧民们的狗都睡在外面,狗在蒙古包里惨叫很少见。结果招来了路过牧民的好奇,趴在门上玻璃处窥视。结果赫然发现了我做的假人, 让他们大吃一惊,马上就传了出去,引来不少好奇的牧民从很远的地方骑马来观看。

草原空旷寂寞,一点小事都是当地老大老大的新闻。结果我训狗咬假人的事,轰动全7连,招来不少议论。  

见谁都摇尾巴的狗不是好狗,我训练了半天,收效甚微。它自幼被遗弃,无家可归,靠人施舍为生,养成了见人就摇尾巴的本能。对此不能着急,只能慢慢纠正。以后,我继续把英古斯关在蒙古包里,让它少见人,增其凶猛。

 

这天我带着望远镜,骑上小青马去4连串包,英古斯也高兴地陪我同去。可能憋得太厉害了,它在大草原上四处野跑,不紧紧跟着我,使劲叫也不理,越跑越远,不久就没了影。我懊丧地叹息:“流浪的狗就是缺少教养和忠实!” 颇感失落。但不知何时,那狗又从草地里冒了出来,让我一下子转忧为喜。

路过一蒙古包时,距离老远,就冲过来3条狗,围着我的马又跳又咬。英古斯夹着尾巴,躲在马旁边。它看准时机,突然闪电般扑向一条单崩儿的狗,把它咬得连连尖叫。接着又对另一条狗发起了进攻……英古斯个子虽不大,却擅长与同类撕咬。要比掐架的话它能威震全7连。

正在这时,我发现自己的望远镜丢了,是初中朋友谢保国送的,很有纪念意义。肯定是我骑马拔蹦子时,一起一伏,从书包里颠了出来,赶忙折回寻找。

到处都是平坦坦的草原,用套马杆划着地,来回找了半天也没找着。

正着急时,远处一牧民骑马跑了过来,定睛一看是道尔吉。他用生硬的汉话问:“这狗西(是)你的?”

“是啊!”

“这狗坏坏地干活,要打死地!” 他板着面孔。

“为什么?”

“羊羔地咬死,必须地打死。”道尔吉似乎忘了我曾去过他的蒙古包,看他满脸热泪唱嚎歌。好一本正经!牧民怎么这样呀? 说变脸就变脸,反复无常。 

“怎么回事? 有话好好说。”

“咬死羊羔地狗,要打死地,不能留下地!”他的嘴咧了咧,一股口水射进了地上的一个耗子洞里。

我强忍着怒火问:“咬死哪儿的羊羔了?”

“我地羊群地,好多好多地,这狗得打死地!”

他满是疙瘩的大黑脸十分严肃,又瘪又歪的狮子鼻不友好地皱着。

我火了,冷冷地望着他:“不行!”把腿一夹,小青马跑了起来,英古斯若无其事地在前头带路。

他狠狠地向地上的一个马粪蛋“滋”了口唾沫,嚷道:“就得打死,一定地打死!”

我扭头向他挥挥拳头,骂了句:“打你妈的蛋!”

身后,传来暴怒的大吼:“打死地!一定地打死!”

丢了望远镜,正焦急万分,又碰见这丧门星,好倒霉!也没心思再去串包,返回住地。

到家的第一件事是把大棒子准备好。

第二天,7连的贫协主席,临时负责人巴图骑马到我住处,说我的狗咬死14只羊羔,按草原的规矩,凡咬死羊羔的狗就得打死。

“可我一个人单独生活,需要条狗啊。”

“这里马上就要改成兵团了,知青全要集中起来。你用不着狗了。”

“羊羔已死,打死狗解决什么问题呢? 还不如赔钱,死多少,赔多少。”

“咬死羊的狗就是狼,下次还要咬,一定得处理掉,这是草原上流传了多年的规矩。”巴图态度倒是挺客气。

“好,我考虑考虑。” 心里很不情愿。

英古斯似乎知道自己犯了错误,寸步不离地跟着我。天晓得一眨眼它怎么就咬死了14只羊羔。也够混的,不咬假人身上的骨头,却咬羊羔!  

道尔吉那么蛮横,打死英古斯岂不使他更趾高气扬? 而且小英古斯在饥寒交迫中投奔到我门下,天天冒着凛寒为我站岗放哨,怎忍心杀之?

于是到知青中寻找同情。

金刚在我们4人当中最小,他喜欢音乐,心地善良。初到草原,目睹牛群为死去的同伴哭泣,曾感动得流下泪,以后真的再也不吃牛肉。尽管我俩曾为英古斯打过架,他不理我了,可已经过去几个月,现在我有困难,想他不会记仇,可能会站在我和英古斯一边。

听完我叙述后,金刚为难地说:“牧区确实有这个规矩,无论谁的狗都不例外!唉,谁让你碰上了道尔吉的? 这老倔头出名的倔。其实我对他也没好感,特小气,去他的蒙古包,茶里连炒米都不放。”

我一言未发,扭身就走了,很后悔找这小子。他太胆小,只敢骑最老实的马,打了不走的肉疙蛋,见了牛群躲得远远,生怕给自己肚皮戳个洞。

徐佐下的包不知道在哪儿,没法儿找。只有刘英红住在小架子,离得不远。    我只好又去找刘英红,希望能得到她的支持。英古斯还无忧无虑呢,又不知跑到什么地方。这小子流浪惯了,常常瞎窜 。我每次出门并不都跟着我。

进了阿勒华的蒙古包,刘英红笑眯眯地和我打招呼。她穿着油污污的蒙古袍, 脸变黑了,头发也不那么整齐。你从她身边经过,闻到的是一股地地道道的老羊皮味儿。难以想象她也是自己从北京跑来的知识青年。

阿勒华的老婆见我又黑又脏,忍不住地笑了。刘英红也奇怪地问:“现在大多数牧民天天都刷牙洗脸,你怎么比牧民还不讲卫生呀?”

我笑笑:“省时间。每天节约半小时洗漱,一个月30天就节约15个小时。用这时间干什么不好。” 

她微笑道:“谬论。不讲卫生是陋习啊!嘿,是你把大古勒格摔倒了吗?”

我骄傲地点了点头。

她惊奇道:“牧民们常常议论起你,说你力气大,一手能举起大车轱辘,还说你摔跤特厉害,把西乌旗亚军都摔倒了。” 

我听了心里甜滋滋的,舒服极了:“他们还说什么?”

“还说你特别孬种,见了谁都绷着脸,冷冰冰的,一脸凶相。”

我无限感叹道:“来牧区后,被人打躺下,还被狗咬一口,还把我说得一塌糊涂。阶级斗争这么复杂,敌我混杂在一起,我能对他们笑嘻嘻吗?最近,道尔吉说我的英古斯咬死了他的羊羔,非要打死。我觉得他醉翁之意不在酒,其真实目的就是对我们抄牧主家的报复。因为我打死了牧主的狗,他们怀恨在心,就非要打死我的狗。” 

满以为刘英红会同情自己,不料她听完后,毫不踌躇说:“狗就是应该打死嘛,你应该尊重贫下中牧的意见。设身处地为他们想想。”

“干吗非要打死呢?我可以赔钱嘛。一个人生活需要英古斯帮我看家啊!”  

“不对,你不能总站在你自己的立场考虑问题。要接受贫下中牧的再教育,就要尊重人家的意见,别老跟人家打架。”

刘英红态度明确,一点没有商量的余地。  

可惜啊,刘英红这么老实巴交的人也不让我的英古斯活。整天帮阿勒华的女人干这干那,放老弱畜,对我的英古斯却绝情的像个刽子手!

回家路上,骑在马上,望着白皑皑的雪原,心里非常阴郁,好像压着一块巨石。天快黑了,在大风凛冽中回到住处,把马拴好,向蒙古包走去。突然身后有人抓住我,惊得我本能地抡起拳头向后一挥,只听一声尖叫,猛转身,收腹拢拳,定睛一看,原来是英古斯!在风雪中一次次扑着我,拼命地跳呀,蹦呀,用前爪扒着我胸脯,饿猪一般疯狂地舔着我身上的冰霜,那尾巴比小鸟翅膀呼扇得还快。 

好样的,小瓦西里!我被严寒冻僵的身体里浮出了一缕暖意。

 

这是一个早晨,我正在蒙古包里做饭。

外面响起了狗叫,接着听见一声惨叫。赶忙出去,看见道尔吉和其他两个牧民正在追赶着英古斯,想用套马杆套住。我随手捡起了地上的两块冻土,向他们扔去,却没打着,眼睁睁看着他们追着英古斯跑到远方。我赶忙拿着大棒去抓自己的马,小青马绊在一里外的草原上。待跑到跟前,把马绊解开,骣骑回蒙古包,备上鞍子,他们已跑得无影无踪。我狠狠打着马,往他们刚才跑的方向追,追了半天,也不见踪影,大草原那么大,到哪儿找呢?只得懊恼地返回。 

这一天,我在焦急中盼望着,英古斯生死不明。

晚上彻夜难眠,万分怀念着自己的英古斯。来草原后,跟最亲密的朋友雷夏闹翻,再没有一个朋友,处境非常孤单。只有英古斯和小青马与我朝夕相处。

几天后,一个曾来观看过假人的牧民告我:“听说你的狗让人给打死了。”

“死在什么地方?”

“在10连冬营盘马厩旁的沟沟里。”

我发了疯似的骑上马向10连冬营盘疾驰。

在那马厩旁的沟里,果然发现了英古斯的尸体,早已冻僵。皮毛上覆盖着一层冰雪。我借了把镐,费了老大力气,才把尸体从地上扯下来,它全身冻得跟石头一样硬。

缓缓骑着马,抱着狗尸,回到自己蒙古包。哎呀,早在学校,就养过一条下场惨烈的小狗英古斯,并为它打过架,现在英古斯第二又遭到相同的命运。

我拿着大棒,用力地向地上打去。咬牙切齿地说:“一定用道尔吉的两颗门牙来祭祀我的英古斯!”

跟雷夏分手后,英古斯成为了我最好的朋友。晚上它替我站岗,白天为我放哨;外出时,为我探路;狗群来时,为我鏖战,把狗群的攻击火力吸引到它自己身上。烦闷时,为我解闷,陪我玩儿叼东西、扑跳、追小狗。

它是我的卫士、我的兄弟、我的伴侣、我的难友、我的后背。

啊!来牧区后短短几个月,就发生了这许多倒霉的事!我坐卧不宁,纵马跑到场部,找到了刚来到此地接管的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的张团长,一个矮矮的胖子。

“张团长,我是7连的北京知识青年。元旦那天我们抄了一次牧主的家,把牧主的狗打死,连里有些牧民心怀不满, 又借口我的狗咬死羊羔, 把我的狗打死。这其实是对我们抄牧主家的报复。”说着说着,我哽咽起来,涕泪交流。

张团长认真听着,安慰道:“不要难受,这事我们调查一下再说。”

“如果领导不处理,我就自己解决了。毛主席说过: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张团长笑笑:“可不要打架啊!要相信领导是能够解决的。兵团接管牧场后,任务很重。今后你们知识青年都变成兵团战士了,要集中起来学习、劳动,可不能像过去那样自由散漫了。你要成熟一点,不要为一条小狗犯错误。”

我回到了东河蒙古包。

在一个晴朗而凛寒的中午,将英古斯放在牛车上,拉到南侧的架子山, 一个和缓的土坡上。抡着镐头,挖了半天,才挖了一个浅浅的坑,将其放在里面,再用冻土掩埋。

四周寒冷的烈风呜呜地吹。这是我一辈子第二次失去了自己的爱犬。头一条被同学用刀杀死,说我养狗给造反派脸上抹了黑。这第二条被草原牧民打死,给埋在这遥远荒凉,无人知晓的冻土之下。

我不由自主双膝跪在冻土上,默默沉思。

此刻,我想起了老牧主贡格勒不惜自己挨打也保护狗的情景,突然理解了他的心情。远离人群,一人独守空荡荡的蒙古包。在荒凉的大草原上,在众叛亲离的境遇下,英古斯给了我生命的温暖,忠诚的温暖,疆野的温暖。现在我永远失去了它,好像瘸子失去了拐杖,好像鼻子给砸了一拳,眼眶里扑簌簌地涌出了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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