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你自己所说的那样,纯粹唯一个案,而毕竟是你们生产队里的人,自己宰杀后分吃的“那肉可是贼难吃了,腥味无比”的肉。而并非可允许拿到市场上公平公正买卖的猪肉。呵呵,那是你们生产队内领导个人违法犯罪而自己吃自己拿“贼难吃”的肉。跟社会上的人民群众毫无必然关联!而且,即便再如何“贼难吃”,那也是货真价实的“猪肉”!起码并非类似今天自邓右党伪共集团所统治的社会那样,“地沟油”式产品泛滥恶化全社会。即便拿到市场上买卖的猪肉,不少还是用激素药物催膘长大的。吃了之后,那还更是“贼可怕”!呵呵。所以,你东拉西扯得太远了!
2)同时,你的举例也从侧面反映出了:凡属反毛之流,无不热衷于以点代面来偷换概念做似是而非的舆论欺骗。却也反映出了:毛泽东时代里,社会上的人民的食品环境,普遍健康完善。而且,还物廉价美。尽管有着肉票,却也无不反映出当年具体发展阶段性之具体国情下,那种政治上之民主公平公正。还有效地限制着人们不要“浮夸风”式大吃大喝自毁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