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我的记忆与你完全不同。按逻辑,那时根本没有私人出国一回事,难道每个人都能申请护照?我记得,不但要单位证明,还要

国外亲友经济担保证明、国外学校录取证明等文件才能去申请。不过,我不记得那时是去哪里申请的了:派出所?公安局?区的?市的?因为那时根本就没有申请护照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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