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色戒》上映时,郑苹如的妹妹郑静芝曾经召开记者会,指出《色戒》中暗示原型郑苹如和丁默邨之间的关系不实,是对郑的亵渎。
当年郑苹如奉中统之命为了营救被捕的国军少将熊剑东而结识丁默邨,见面几次后就在中统的要求下(据郑的妹妹回忆,郑家对女儿们管得很严,郑苹如从来没有夜不归宿,更没有和丁同居过,郑和丁见面都是带着熊的太太同行)以买皮大衣为名把丁诱到西伯利亚皮货店。在进店前过马路时两名埋伏的中统杀手就向丁开了枪,可惜均未击中。事后丁以杀郑全家为要挟强迫郑去汪伪76号自首。郑被捕后,陈璧君(郑的父亲早年追随孙中山,和汪精卫都是同盟会的早期会员)曾以老同志兼长辈的身份亲自劝说她悔过,招供并加入76号,郑拒绝。76号又要求郑的父亲出任即将成立的汪伪政府的司法部长以换取女儿的自由,郑的父亲以身体有病为由婉拒。从敌伪角度看,郑是谋杀未遂案的从犯,按日本法律罪不致死(郑有一半日本血统,且当时汪伪政府还未成立,没有自己的法律),还有自首情节,但是因为不肯叛变,她还是未经审判就被76号秘密枪决了,年仅23岁。当时抗战正处于最艰苦黑暗的时期,中统军统人员大量投敌,76号的骨干几乎都是中统军统的叛徒(例如76号的正副主任丁默邨李士群都是中统局的叛徒)。他们为虎作伥,替日本人大肆捕杀残害昔日的同袍。郑虽然只是中统的外围人员,不仅不拿钱连名分也没有,但她宁死不屈,始终没有向日伪供出一条有用的情报。遗憾的是被她营救的熊剑东夫妇和她拼死保护的上级(陈立夫的表弟嵇希宗是郑的直接领导,陈立夫的堂弟陈宝骅是嵇的领导,直至中统上海区的最高领导),后来都先后叛变加入了汪伪政府,成了汉奸。郑被关押期间,76号大队长军统叛徒林之江还企图侮辱她,因郑反抗未得逞。临刑前,郑最后补妆,她请求枪击心脏,不要打头部,以免损毁容颜,但是林之江还是向她的头部连开两枪,并剥去郑穿的大衣和羊毛衫,取走她佩戴的首饰。郑死后76号要求她的家人拿出一大笔钱赎回她的遗体。此时郑家的财产已被日伪冻结,拿不出钱来,郑苹如的遗体从此下落不明。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曾经在上海举办抗战期间牺牲的地下人员事迹展览,进门的第一张大照片就是郑。1966年郑母在台湾去世,蒋中正题词“教忠有方”(这幅题字的原件由郑家捐出,现在上海青浦福寿园展出)。八十年代蒋经国曾授予抗日时期有特殊贡献的二十多名特工人员勋章,郑是其中之一。后来中华民国国防部军事情报局出版了《情报典范人物》,共收录四十多人,郑是其中唯一的女性。1983年中国正式追认郑为革命烈士,并在上海龙华烈士陵园建立了她的遗物展,后来又在上海青浦福寿园给她建了塑像(上海市政府原来想给她建一个墓,因找不到遗骨只好作罢)。塑像中的郑苹如身着旗袍,双手被手铐铐在胸前,身体向右前方倾倒,表现的是她中弹牺牲的一瞬间。后来成为大陆文化部副部长的著名文学家郑振铎在日本投降后发表《一个女间谍 -- 记中国抗战史上的那一抹嫣红》一文纪念郑苹如。央视的《人物》专栏为郑制作了题为《抗战女特工》的节目。大陆另有多部书籍和电视节目反映郑的生平事迹。
郑苹如被杀仅仅两年多以后,汪伪汉奸们就看出日本终将战败,而开始转投国民政府。抗战胜利后丁默邨尽管曾经明里暗里为国民政府做过不少事,但仍然因为“功不抵过”而被处死,杀害郑苹如等地下工作者是重要原因(郑当年是上海名媛,多次登上报纸和画报,日本梅机关机关长称她是全上海最漂亮的女人,她的遇害引起了媒体和公众的广泛关注)。据郑家人回忆,审判丁默邨时,丁的老婆赵慧敏曾经带着孩子和一包金条上门给郑母下跪,恳求郑母放弃控告丁(郑苹如被关押期间,就是这个赵慧敏多次伙同其它汉奸的老婆们到狱中对落难的郑动用私刑,其残酷和阴毒程度连在场的男特务都不忍观看,正所谓最毒妇人心!后来周佛海考虑到郑家是社会名流,下令制止。)。尽管郑家此时经济状况已经大不如前,但郑母仍不为所动,只是问丁妻郑的遗骨在哪里,丁妻不知,遂被赶走。
汪伪政府的头面人物多数后来都被判处死刑执行枪决,他们基本都能从容赴死,只有以杀人为业的丁默邨是一个例外 -- 临刑时他浑身瘫软,大小便失禁,意识模糊,不能言语,是被法警拖往刑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