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窥当年审判江青的特别法庭过程中之司法漏洞百出而纯属冤假错案!

来源: 东田 2022-12-10 10:36:50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13161 bytes)

      今天,偶然的机会,在网络上,再次重温到了当年审判江青的整个庭审过程。从而得以再仔细重温整个法庭问答的历史真相过程。从中,你突然会发现:当年这个欺世盗名的所谓“法庭”,完全悖论法理审判之必须客观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就事论事的司法原则,而司法逻辑漏洞百出,根本经不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看看在下尽量客观中立、就事论事、实事求是地根据整个视频播放的过程回顾如下(链接为:https://www.youtube.com/watch?v=tv6oy9O9ud0):

       第一段:
       当作为被告人的江青,由于听不清楚,而合情合理地要求“这几句听不懂,求翻译”,法理上而言,无可厚非。否则,听不清楚,又如何回应?
       却居然被法庭以非专业性公正中立却勒令的口吻所谓“江青不许你讲话”!这种做法,那还可能是名正言顺的司法审判吗?那不纯粹就是政治逼迫性质的言行嘛!
       接着,江青再次申诉“我有权辩护、有权揭发你”时,却又再进而被立即连续呵斥道:“不准再继续讲话!被告人江青不许再说话”的威胁恐吓、强词夺理的口吻。紧接着,江青完全依法依规地反问道“我说了,你怎么办?”。对方继续压制性粗暴地回应道:“我提出反对”。看,难道被告人江青,就没有法理规范下之民主公平公正地、充分地说话辩护权力了吗?
       难道当年国家宪法明文规范“大鸣大放大字报、言论自由”的前提下,曾参与文革中的她,就没有平等地、就事论事、实事求是地针砭时弊的人权了吗?道理逻辑何在?法理根据何在呀?难道还是邓小平个人的命令,能替代庭审之法规程序所至吗?那么,法庭之客观中立、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规矩,又何在呢?
       接着,江青完全有理有理有节、且非常民主平和地回应道:“你反对好了。此有此理!这几句听不懂,求翻译......”时,结果,还反被非法性无中生有地”莫须有“为所谓”你继续诬陷,是继续犯罪“。真够滥用职权而践踏司法之强词夺理的狡辩、甚至迫害了!  
       而江青针对性地反问性回应,非常精彩道:‘什么叫犯罪”?然后,法庭在毫无针对性依法依规地回应江青的问题的情况下,却突然来了个“把她押下去”的命令......实在觉得不可思议。这种法庭还存在其客观中立、实事求是的可信度吗?      

       第二段:   
       接着,再看重新来过的一幕:副厅长曾汉周对江青道:“你有什么话,要陈述和辩护的,你现在可以讲了”之后,江青道:“这可以有你们说的大量事实,那是在鸡蛋里头拣骨头。拣来拣去,说是抄了他们的家,打了我的旗号......是你们(今天)说的,我才知道的。通过丑化我、丑化毛泽东主席、丑化亿万人民参加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毛泽东主席的妻子,三十八年整了。认识还不止!共患难了!战争的时候,唯一留在前方追随毛泽东主席的,只有我一个女同志......你们躲到哪里去了......?”
       说到这儿,紧着,便是被传来法庭打断她欲往下说的命令式口吻声音:“被告人江青,你听着”......今天,听听当年法庭上传出的这类历史性口吻,整个就是呵斥、怒斥之嫌。还可能公平公正吗?这个历史性的视频画面,还能篡改吗?      
       而江青,却直气壮地答道:“我听着呢。你说吧......”      
       话音未落,便听到副厅长曾汉周道:“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指控你的反革命罪行。本法庭给了你充分的陈述和辩护......”曾汉周的遣词造句,说得完全与历史现场画面的事实不符。倒是,江青一个劲儿地被呵斥、喝止地粗暴打断着剥夺其欲畅所欲言的声音。
       结果,当即被江青实事求是地反质问道:“充分的?”,其这一实事求是的反问,针对性极强。
       只见曾汉周,则答非所问地继续道:“充分的!”继而狡辩道:“上次我再三问你,你没有说的嘛.......给了你充分的陈述和辩护的时间。但是,你回避特别检察厅指控你的罪行。反而,利用法庭辩论的时刻,发表反革命的声明(这时,江青打断地反击道“你才是反革命呢!”)......你所谓《我的一点看法》,特别法庭将依法追究你的刑事责任......(这时,江青又插话道:”叫孙悟空来,要我多长几个脑袋,砍掉就是了嘛!”)根据刑事诉讼法,119条规定,现在我宣布,责令被告人退出法庭,等候宣判!把被告人江青押下去!”
       看官们,看清楚咯!切记:这完全是在江青事实上根本无法所谓“充分”辩护情况下,被法庭完全悖论司法规矩而知法犯法、违法违规而将她“责令退出”、且被强制性“押下去”的......

       第三段:
       法庭问:"......你们四个人一起谈了些什么?
       江青道:“我全都不知道。谈些什么,我怎么知道?”
       这时,视频画面截图出公诉人对着江青问道:“他们五家被搜查,你知道不知道?”
       江青心平气和地回应道:“我是看了你们这些材料,屡次问我这个事,我才知道的”。江的回答完全针对性,且合乎逻辑。
       这时,还是江青的画面中,又有以女声背景质问江青道:“问你对搜查的时候,你知道不知道?”。
       江青马上应道:“不知道”。
       这时,视频又切换到了由一个男声问道:“......这句话你讲过没有?(小编没有交代,之前都讲过了些什么)”
       江青十分平静且就事论事地答道:“是不是这样说,我.....我记不清楚了”。她的回答十分中肯且合乎逻辑。
       这时,忽然间,背景中听出一位男声严厉地扯着嗓门,十足威胁恐吓之口吻地对江喝道:“江青,我警告你,不许打断公诉人的发言”。这一喝斥说道之本身,就已经与法庭现场的画面,完全不吻合。而纯属滥用职权、践踏法庭规矩之无中生有的诬陷。因为,这一段历史录像中,根本未见到江青所谓“打断”了哪位“公诉人的发言”。明显地在说假话!而且,其口吻明显透着践踏人权尊严、而带着类似“逼供信”之威胁恐吓意思。
       然而,江青却不客气地反击道:“我跟你讲过了,我很尊重执行毛泽东主席的正确的方针的最 高人民法院。但是,不执行了,我就是“和尚打着伞,无法无天!”
       江回答地完全有理有理有节!即,法庭也不能执法犯法、威逼利诱式恐吓被告。

       第四段:
       视频中,江青画面,道:“......我没有.....我跟邓小平有斗争。这是事实..... 刚才说的话,你们都记下来:但是,他(指邓小平)没有做过汉奸。我也没有听说过。怎么说,我说他做过大汉奸呢?”—— 江的这句回应,很显然,是在针对性公诉人中,有人欲无中生有地“莫须有”方式,假话杜撰诬陷她。而且,她的回答,十分中肯。即不回避、不否认她与邓小平之间的政治路线之争的事实,同时,却实事求是地澄清了邓小平从未当过“汉奸”的历史事实 —— 她继续道:“造谣嘛!是谁说的,谁就是造谣!谁也就是骗子首”。
       视频的最后,当法庭宣布对江青“判处死刑”时,江青随即态度平静、而表情愤怒地高呼“革命无罪”的反抗口号。然而,实质上,她根本没有啥肢体上粗暴抗争。
       紧接着,她当即被一身旁的男法警戴上手铐。过程中,江青根本没有挣扎。而是,平静而被迫式顺从地配合着,任由法警抓住她俩手上手铐的整个过程。
       然,戴上手铐之后,在江青于现场完全毫无肢体抗争的情况下,俩女法警还当即从其背颈部位,揪住领子,强行往后扯。紧接着,再进而强行摁压江青的脑袋,迫其低着头被迫推进前行。
       然而,这种法庭上大庭广众之前公开粗暴鲁莽地对待一个毫无肢体反抗企图的被告人,且不说对于一个年届66岁的老年妇女,十分不可理喻而倍受诟病,即便被告是个普通男人,也显然悖论司法规矩而纯属执法犯法的行径!
       客观中立、实事求是而言,这种粗暴对待“犯人”的做法,完全违法违规、无视基本人权尊严,而实质性严重侵权!这就是所谓邓右“特色”下,所欺世盗名的所谓“依法治国”!
       这种司法执法、这种法庭审判,还有任何客观公正性、实事求是的内涵可言吗?根本没有!
       而毫无司法本该客观中立、就事论事、事实为据、实事求是内涵的断案,其整个历史现场过程的视频中,所反映出的画面,就是一直在威逼利诱、造谣中伤、威胁恐吓的过程。这种悖论司法道德规矩和逻辑的倒行逆施,纯属中国司法历史之耻辱!非但根本无法体现出司法独立客观、实事求是地审判,却反倒被世人视为是一场打着司法审判的幌子下,搞实质性政治迫害判决之生搬硬套、强词夺理、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乏善可陈!
       而事实上,即便根据当今中共党史官方披露的历史性档案文件记载,当年文革期间,江青的所作所为,纯属党章国法规范下之“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员工服从老板的行规纪律,而无不执行当时毛泽东为首的党中央指示、政策和路线。根本不是她个人意志所能违抗得了的。纯属她职责范围内必须履行职责。即便司法追究,也理该追究到她的上级领导那里,才合法合理合情呀!否则,不就悖论法理之本末倒置了嘛!而法庭调查的事实,也证明了,她与文革初期社会上那些纯属意在破坏文革大方向、而违法犯罪性质的所谓“迫害”或打砸抢等之类的乱象,毫无必然之关联!且还根本不知情!而法庭之悖论行业道德规范下的庭审,却反而弄巧成拙地衬托出了,江青的高尚气节!一身正气、义薄云天、视死如归!更为衬托其正面的英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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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跟帖: 

江青是阳春白雪,是一个奋不顾身冲锋陷阵的坚强的战士,永不妥协,永不屈服 -speedingticket- 给 speedingticket 发送悄悄话 speedingticket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2/10/2022 postreply 10:44:29

她想找史良替她辩护,也是可怜,司法体系早被她老公砸烂,史良早已不是当年的史良 -立竿见影-1- 给 立竿见影-1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2/10/2022 postreply 13:45:36

类似邓右胡乱邦集团那个非公非正的司法庭审,当年的砸烂,也根本没有错嘛!否则,还不发生更多的冤假错案呀!呵呵呵 -东田- 给 东田 发送悄悄话 东田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2/10/2022 postreply 14:46:55

党要领导一切,好像彭真就是两案审判指导小组组长,代表党指导审判工作,判决早就由党内高层决定了,审判就是走过场的形式 -竞选- 给 竞选 发送悄悄话 竞选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2/10/2022 postreply 13:49:02

呵呵,你这段说法,不就恰恰从侧面印证了:文革期间,政治上之对彭真的打到,根本就没有错!也根本没有冤枉他嘛!呵呵呵 -东田- 给 东田 发送悄悄话 东田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2/10/2022 postreply 14:48:34

这种体制内的狗咬狗,哪有什么对错之分?! -TwinTurbo- 给 TwinTurbo 发送悄悄话 (102 bytes) () 12/10/2022 postreply 17:53:56

彭真这种坏习惯是前门毛传给他的。前门毛时代,重要一点的案件都是党委决定的。法院只是执行党委的决定 -nnndayd- 给 nnndayd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2/10/2022 postreply 21:00:32

政法委, -立竿见影-1- 给 立竿见影-1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2/10/2022 postreply 21:04:34

政法委是毛以后的。毛之前直接党委讨论案子。潘汉年案就是中央讨论的。 -nnndayd- 给 nnndayd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2/10/2022 postreply 21:40:17

试问:1)毛决断过的重大案件,是否有着严格的法律依据、而从未涉嫌违法违规、乱政乱纲呀?2)如果毛做决断从未悖论党规国法, -东田枫叶- 给 东田枫叶 发送悄悄话 东田枫叶 的博客首页 (616 bytes) () 12/11/2022 postreply 06:16:07

毛批的案件,如刘少奇案,就是违法违规的。潘汉年案也很勉强。 -nnndayd- 给 nnndayd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2/11/2022 postreply 21:28:00

你的这番说道,不就恰恰印证了,审判江青四人案,纯属冤假错案,而实为政治公报私仇,却践踏司法着滥用职权之犯罪嫌疑了嘛!故而 -东田枫叶- 给 东田枫叶 发送悄悄话 东田枫叶 的博客首页 (188 bytes) () 12/11/2022 postreply 06:20:08

己经是法制上的巨大进步了,以前被打倒的哪有公审 -aluminiums- 给 aluminiums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2/11/2022 postreply 06:25:00

比贴个大字报就打倒一个人,已是巨大进步 -九道河子- 给 九道河子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2/11/2022 postreply 06:33:22

把党内路线斗争司法化,实际上是一大退步。路线不同,可以让他靠边站,但不能入罪。 -smart518- 给 smart518 发送悄悄话 smart518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2/11/2022 postreply 08:34:27

那还得看所被“贴大字报”的内容以及其性质如何了!这就是政党政治了!你政治上属于同床异梦的话,为何不可以“打倒”呀?而所谓 -东田枫叶- 给 东田枫叶 发送悄悄话 东田枫叶 的博客首页 (116 bytes) () 12/11/2022 postreply 15:5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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