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我所知,国家行政干部工资级别不止分24级。不知道可否查到当时的文件(五十年代中期开始的)?具体到县直机关干部,至少有25级的,工资好像是38元(六类地区),办事员。县级中专毕业生转正后也是这个工资。
从开始实行工资级别制度到文革前,中低级干部工资有普调,据我所知有两次。普调是不需要升职,在原工资级别上调一级。很多人都有调整,但不是全部人。也有好些人只调了一次。
另外,至文革前,如果职务变动,工资级别也变动。文革时期是特别时期。那时候的革委会常委,副主任,主任等,任命时并没有说明是什么职务级别(如副县级,正县级等),工资级别也没有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