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之人权“志愿”!懂吗?连美国都心知肚明。就你这类看不懂!呵呵。试问:政府没有派出自己的官方军队!然而,难道法理上还不能鼓励、支持民间为正义而战的“志愿军”们呀?就不能为那些为正义的保家卫国而战死沙场的将士们,定性为国家英雄呀?没有任何国家,有这类法律吧!否则,你不就又是典型的不懂装懂了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