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好像是这样,以一百日元为限,如果是一百日元以下,谁捡到归谁。如果是

来源: 2022-11-25 20:41:45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100日元以上或价值一百日元以上,就必须上缴,否则就是藏匿他人财物罪。上缴后以上缴日起,如果在180日以内找到失主,其中百分之八十归失主,百分之二十给捡主,当然捡主也可以选择放弃。如果180日之后还没找到失主,那就百分之百归捡主,当然捡主也可以选择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