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的伪命题了。这就是其逻辑上前言不搭后语之所在了。何这么说呀?
1)且不说,该提案是否已经最终形成了正式法律,就凭该提案而言,那是完全针对性那所谓“旅美共产党员”身份者。对吗?然而,并没有明文规范着限制那些本身并非名正言顺之所谓“旅美共产党员”身份、而却是完全属于拥护任何合法合规之正当、正义事业的人和事。而涉及这些所谓的“正当正义事业”,也并非该提案或任何法理限制着:若有哪个共产党执政的国家,其内政外交之所作所为纯属法理规范下之“正当正义事业”的话,就不允许非“旅美共产党”的华侨可同情或为正当正义事业站台。这就是发言者,其畸形思维意识而教条主义地钻牛角之所在了!就是典型类似古人云:“以其昏昏,使人昭昭”之不懂装懂了!结果,自己绊了一自己马脚,而自取其辱!
2)试问:发文者完全看懂了人家的提案中,明确规范着针对性所谓“禁止所有中共黨員取得赴美旅遊簽證”的遣词造句。指的是:为了捍卫美国自身国家安全(实质就是官方性类似毛思想之“提高警惕”而“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的翻版),而“禁止”发放签证给中共党员身份的人,以便扼杀任何于己不利后果于萌芽状态中。
然而,该提案之具体内容、形式和人物对象,能与发文者所借鉴之故事传说中那些具体内容、形式和人物对象(发文者文中具体的人物对象,那可是法西斯或独裁专制统治分子)可相提并论吗?那不等于将人家美国共和党提案者形容为法西斯或独裁专制分子了吗?荒唐可笑至极!
而且,还能与发文者文中所具体表述之为了保护绝大多数乡亲们生命和财产安全而所谓“壹大群老百姓被日本鬼子(或者蔣匪軍或者地主還鄉團或者漁霸或者土匪等等)包圍了,逼令他們交出八路軍傷員(或者糧食或者金銀財寶或者花姑娘等等),否則格殺不論!在這千鈞壹發之際,壹個漢子或者女漢子挺身而出,大喝壹聲:我是共產黨員!這些事與鄉親們沒有關系!“等之类情境或意境,作相提并论吗?呵呵,那不正是典型政治理论之弄巧成拙而显然牛头不对马嘴,而纯属不懂装懂了嘛!
3)而文开头这一段之所谓“幾十年來,共產黨文化以千篇壹律模式向我等進行填鴨式的洗腦”的说道,就更是毫无法律规范、且完全悖论法理规范下民主言论自由之根本了。试问:难道政论双方之间,就不是在相互推销对方思想意识,以试图摆事实、讲道理的方式说法对方,或反驳对方道理逻辑之漏洞误人吗?而这么个政论中思想意识之交流或交锋过程,不正是法理规范下之民主言论自由之相互“洗脑”的过程吗?怎么只允许你“洗脑”别人,而不允许别人“反洗脑”了呀?实在纯粹港式怪胎畸形的独裁霸道的所为“民主言论自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