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1年8月19日,中共中央书记处和军委决定:以(山东)分局为统一山东党政军民的领导机关,暂由朱瑞、罗荣桓、黎玉、陈光组成,朱瑞为书记;山东纵队归一一五师首长指挥;山纵及一一五师合组山东军政委员会,罗荣桓、黎玉、陈光、肖华、陈士榘、罗舜初、江华为委员,罗荣桓为书记。在山东分局委员的分工上,决定朱瑞主持党的组织工作,罗荣桓主持军事工作,黎玉主持政府工作,陈光负责财经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