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甚至连修缮老旧房屋的经费也没有。
在1949年,我国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仅为8.3平方米,城镇化率也仅有10.6%。连年战争使中国大地千疮百孔,房屋损毁严重,国家不仅没钱建新房,甚至连修缮老旧房屋的经费也没有。
那个年代,我国城市房屋供应严重不足,人们的居住条件可以说是恶劣,“需要大修”和“极其危险”的房屋随处可见。天津市政府研究室的报告就指出,全市“房屋要马上大量修理,否则损失人民生命财产的事情将不断发生。”
从1956年开始,国家规定由政府统一对房屋进行分配和租赁,逐步完成对住房的公有制改造。但仍无法解决“住房短缺”的问题。
上世纪70年代,百姓住房基本靠“福利分房”,这是一种由政府出钱、单位负责建房和分配的模式。然而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问题逐渐暴露。
毛时代,中国累计用在住宅上的投资为374亿元,年人均住房投资不足10元。“住房短缺”不仅没有缓解,反而进一步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