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你所提及没收一切土地的神来之笔,根据毛一贯思维特点,不会这般死板。我觉得有诈,呵呵。。。见内

就此我查了下网络,见到如下说法:

1929年4月毛泽东制定《兴国土地法》,以“没收一切公共土地 及地主阶级的土地”代替以前“没收一切土地”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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