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野2纵时,司令刘震,政委吴法宪。
52年定级, 刘、吴均为副兵团级。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 (1955年) 。。。
第三十五条 军衔高的军官对军衔低的一切军人,均为上级。军衔高的军官在职务上隶属于军衔低的军官时,职务高者为上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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