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道志、陈康、徐长胜三人离开新四军回八路军;只有陈康一人逃脱

来源: 2022-04-04 08:27:42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ZT - 作者:陈八一

1938年春,一支由袁国平同志带队,一行53人的八路军干部团由延安出发了,这里,就包括父亲陈康。他们星夜兼程,穿越了日军的多道封锁线,终于胜利地来到了皖南岩寺新四军军部。受到了军长叶挺、副军长项英的热烈欢迎!当时,除袁国平事先被党中央任命为新四军政治部主任,周子昆被任命为新四军副参谋长外,其余干部皆由新四军军委会另行分配工作。

这些干部的到来,对新四军建设来讲自然是雪中送炭,但是,要适当地安排好这些干部的职务却没有那么容易!按照国民政府和国民党军委会的命令规定,新四军是国民革命军第三十二集团军下属的一个小军,一个游击兵团。该军没有师的建制,军以下编四个支队,每支队下属编两个团。支队在当时是旅一级建制。在干部的配备上僧多粥少,甚至连陈毅这样的革命元老也只能安排为第一支队长。各团团长都是各个游击区的主要负责人,如一团团长傅秋涛就是湘鄂赣游击区的政委。安排延安来的这批干部合适的职务困难很大,新四军不可能把原来配好的干部撤下来再分配。在这样的背景下,延安来的干部只有降职使用,别无办法。客观地讲这是正常的组织行为。

陈康被任命为新四军补充营营长,以后又调整为军部训练队队长这些都是一个营级建制主官,对于陈康原来在红军时期的职务来讲已经降了两级。同一时间,被降级使用的还有一同来的叶道志等许多干部。叶道志同志早在红军时期就担任了红四方面军的师长,被派到新四军后安排到二支队四团任副团长;原红三十一军九十二师二七六团副团长徐长胜更惨了,竟然安排不上职务,被分配在军部特务营当参谋。

干部被降职使用,这在抗战初期是正常的事情。当时,中央红军从三个方面军被整编为一支只辖三个师的集团军(八路军),许多方面军的领导干部都被降职为八路军的师长,如刘伯承、贺龙、林彪分别是129、120、115师长。徐向前还是129师副师长。红军时期的一些师长在当时个别的能安排为旅长,如陈赓就是386旅旅长,大部分则安排为团长。这样的事情,放在八路军谁也没有意见。可在新四军情况就不同了,从中央红军来到这里来支援新四军建设,大老远的不升级就罢了竟然还要降级,实在是想不通!

偏偏这些被降职干部又遇上对环境不适应的困难,首先是语言不通,如叶道志所在二支队四团是由三支地方游击队合编而成的:一支是粟裕、刘英领导的以红军北上抗日先遣队为基础的红军闽浙军区挺进师为骨干力量的游击队;另一支是邓子恢、张鼎丞领导的福建龙岩、永定、上杭等地农民起义武装发展起来的闽西南抗日讨蒋军组成的游击队;还有一支是福建漳州农民起义后建立的闽南独立三团。这些干部战士大多来自闽浙一带,说的都是地方方言,各团的语言也不相通,叶道志对战士们的话几乎一句也听不懂。父亲陈康的语言工作环境稍微好一点,但与叶道志大同小异。另外与正规部队相比,游击队纪律散漫,装备也很差。在这样不熟悉、不理解的环境里,有的干部不同程度地滋生了消极情绪,他们思念自己的老部队,思念八路军。

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几位对分配工作有意见的同志经常在一起发个牢骚,甚至密谋一起离开新四军回八路军原部队去工作。1938年7月31日,叶道志、陈康、徐长胜等三人在一起经过周密地计划,决定每人带一支短枪离开新四军部队,计划取道黄山经祁门穿江西上饶过九江到武汉找八路军办事处去。为了遮人耳目,他们以看地形为名,让军部特务营营部通信班副班长杨绍良同志带路,各自带短枪离开部队,当4人走到了皖南祁门县大山里头时,叶道志感到目的已达到,再让杨绍良跟着可能会影响自己的行动计划,就对杨绍良同志说:“我们不回去了!”杨问:“你们到哪里去?”叶说:“我们回八路军那里去,你愿意去的话就跟我们一块走,不愿意去你就回去。”杨绍良是新四军土生土长的战士,对新四军有深厚的感情,况且,对他们所说的到八路军那里去也表示怀疑,当即表示不愿意跟他们一起走,转身回到新四军司令部。并向军部报告了这个情况。

叶道志、陈康、徐长胜三位干部携枪离队出逃的事情震惊了副军长项英、副参谋长周子昆,政治部主任袁国平。由于此事事关重大,牵扯到两军(八路军、新四军)也牵扯到东南局和中央等方方面面的关系,在决策迟疑之际,军长叶挺也得到了报告。叶军长知道了这件事后火冒三丈。严令副参谋长周子昆立即派人限期把逃跑的三人抓回来。

事已至此,周子昆即刻命令军部侦察科长李志高立即带人去追捕。李志高等人在杨绍良的带领下,沿他们三人出逃的路线追到江西景德镇山区,终于发现了叶道志等人,经劝说无效后,双方动武,徐长胜拒捕被当场被击毙,陈康因为平时善跑,看看形势不对,掉头跑掉了, 李志高只抓到叶道志一人,押回军部。

叶挺军长认为这三人是战场逃跑,为严肃军纪,报请国民党第三战区司令长官顾祝同批准枪决,临刑前召开公审大会,批判叶道志、陈康、徐长胜逃跑是要去投降张国焘。叶道志承认:不经组织允许擅自带枪离队是错误的,愿意接受组织上的任何处罚。但辩称不是叛变革命,更不是去投靠张国焘,而是对分配工作有意见,认为新四军看不起他们,排斥延安来的干部,特别是排斥原红四方面军的干部,所以想回八路军工作。当时多数人认为叶道志应该枪毙,也有几个人主张不要枪毙,张道庸(陶勇)等人还写了保状,要求不要枪杀叶道志。但结果叶道志还是于8月30日被枪决了。军直属党总支扩大会议,还批评了张道庸等几个联名写信保叶道志的同志。

附: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为叶道志、徐长胜同志平反的决定

1938年4月,原红四军十师政治委员叶道志,原红三十一军九十二师二七六团副团长徐长胜,从延安分配到新四军工作,分别担任该军特务营营长和参谋。

叶、徐因对任职偏低有意见,于同年7月31日,以看地形为名带枪逃走,被抓回。同年89月间,新四军军法处以投敌叛变罪,将叶、徐处决。

现经复查证明,叶道志、徐长胜同志带枪逃走的目的,不是投降敌人、叛变革命,而是因为对任职偏低有意见,不能正确对待,想回八路军工作。其行为是非常错误的,但性质是违反纪律,属于人民内部问题。因此,对叶道志、徐长胜同志执行枪决是错误的,是一起历史错案。现决定为叶道志、徐长胜两同志平反,恢复名誉。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

1983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