吼吼,见识了。给你自证一个:我喜欢你的东西而你不给那我就可以干掉你。然后你的财产就是我的,别人再来惦记就说他没有法律依据

自洽吧。

您的逻辑太神奇、太文明了。

俺跟不上,告退。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